總理要求1月19日前啟動濱城-參良鐵路工程

政府辦公廳剛剛發佈了總理範明政——指導委員會主任在鐵路領域國家重要工程、項目指導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上的結論通知。

總理強調,未來一段時間是實施工作的重要階段,而所有項目規模都非常大,技術要求現代化、複雜……

指導委員會、相關部委、行業和地方被交付8項要求。其中政府首腦強調,各項工作必須以高度的政治決心、巨大的努力和果斷的行動來開展。

實施過程需要確保“三有”:有國家利益、有人民利益、有企業利益和“兩無”:無腐敗、無消極現象;不讓相關主體——政府首腦要求——的財產、勞動、金錢損失浪費。

總理要求河內市和胡志明市根據權限主動開展城市鐵路線路,確保進度和質量;審查並應用統一、現代化的標準,面向發展國內鐵路工業。

建設部牽頭,配合科技部和兩個城市審查、頒佈城市鐵路的通用標準和規範,以確保互聯互通、統一性、普遍性、現代化,並逐步發展國內鐵路工業;於2026年6月完成。

“胡志明市緊急完善手續,於1月19日前啟動濱城-參良線路;優先連接龍城國際機場和新山一國際機場的鐵路線路”,總理要求。

國防部被指派協助河內市人民委員會收回國防用地,以建設文高-和樂線路的2號車輛段及通往2號車輛段的道路,該線路位於和樂鄉,並清理南升龍-陳興道線路的D10營地塊。

總理要求1月19日前啟動濱城-參良鐵路工程

對於海防-下龍-芒街鐵路線路,總理要求建設部配合廣寧省人民委員會和相關機構執行程序、手續,以便將項目移交給廣寧省作為投資主體。

廣寧省人民委員會主動配合建設部、財政部執行手續,並在獲得有權限部門移交後組織實施項目。

關於老街-河內-海防線路組成部分2的進度,總理要求建設部指導在3月份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7月份批准項目,12月份啟動主要工程。

關於貸款談判,財政部牽頭,配合外交部、建設部在第一季度加快協議談判。

財政部負責平衡確保項目實施有足夠資金,其中使用以下資金來源:每年增加收入和節約支出、中期公共投資資金……

關於越中邊境鐵路橋建設協議的談判,建設部牽頭,配合外交部和相關部委在第一季度加快談判。

總理要求建設部緊急執行政府常務委員會的指示;緊跟政治局的指示、國會的主張、總理(根據實際情況、要求、能力;政治、外交;設計速度350公里/小時)的指示,明確提出為南北高速鐵路線路選擇什麼技術並闡明依據……

此事需要在1月15日前報告政府常務委員會,以便審議並報告有權限的上級。

關於投資形式,在選定技術方案的基礎上,建設部牽頭制定標準、程序,以科學、透明的方式選擇投資形式(公共、PPP、商業),確保國家利益,防止腐敗和消極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