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0日,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委員會要求各級黨委、黨組織、政府、越南祖國陣線和胡志明市各政治社會組織,認真貫徹並嚴格執行書記處關於組織2026年丙午春節的第55號指示。
發揚“相親相愛”的傳統,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委員會要求做好改善人民生活的工作。同時,加快項目進度,完成分配的社會住房指標和減貧計劃;繼續審查、修復、更新,確保轄區內不再有臨時房屋和破舊房屋。
此外,動員各種資源幫助和關懷窮人、困難家庭、弱勢群體、政策家庭、工人、失業勞動者、孤獨老人、孤兒、特別困難兒童以及少數民族同胞、偏遠地區、邊境和海島同胞……確保每個家庭、每位公民都能歡度春節。
各級必須組織和管好文化、傳統紀念日、年初聚會、節慶、迎春活動,確保務實、文明、節約,避免形式主義和浪費。
在地方組織如花街、書街、迎春花市、春節市場、新年藝術節目等文化空間,必須創造條件讓民眾參與文化創作和享受,營造團結、歡樂、振奮的氛圍,同時確保節約和絕對安全。
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委員會還要求同步、有效地實施國防、安全和外交保障方案;主動預防,避免在任何情況下被動和意外,維護政治安全、社會秩序和網絡安全。
同時,加強預防、發現和打擊犯罪的工作;及時、嚴肅處理各類刑事犯罪、高科技犯罪、搶劫盜竊財產犯罪以及年末常增的社會弊端。
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委員會還要求嚴格執行關於管理和使用煙花爆竹的規定,堅決防止在春節期間發生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導致安全問題的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委員會要求不得使用國家預算、公共交通工具和資產進行節慶、娛樂等活動。
加強檢查、監督,嚴肅處理違反規定的組織和個人,特別是關於浪費和消極行為。不得組織向上級和各級領導拜年;嚴禁以任何形式使用公款向各級領導贈送禮物。

在同一指示中,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委員會要求市人民委員會黨委實施支持困難企業、無法支付工人和勞動者春節工資和獎金的計劃;防止發生集體勞動糾紛、罷工和怠工。
同時,提出關懷政策家庭、有功人員、貧困戶以及轄區內困難幹部、公務員、職工和勞動者的建議。
市政府還需密切跟蹤轄區內的供需情況,加強企業和分銷系統之間的緊密配合,主動儲備必需品,穩定價格,防止出現缺貨、供應中斷導致不合理漲價的情況。
繼續有效實施2026年丙午春節期間基本糧食和食品市場穩定計劃,結合開展“越南人優先使用越南貨”運動,確保食品安全衛生,為改善社會福利做出貢獻。
為市民組織健康的文化、娛樂和休閒活動,營造歡樂、振奮的迎春氛圍。
其中,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委員會要求關懷出口加工區、工業區、高科技園區和武裝力量的工人。加強檢查和監督,嚴肅處理利用節慶進行迷信活動、變相賭博、非法牟利等消極行為。
推動旅遊活動和藝術節目,服務春節期間來市的遊客。確保電力、供水安全、連續,並在春節假期期間做好醫療服務工作。
根據實際情況,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委員會要求市考慮在適當地點組織2026年新年(除夕夜)煙花表演,以營造團結、歡樂、振奮的氛圍,確保絕對安全。
加強管理和運營公共交通,滿足市民出行需求。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規定;節前環境衛生。
繼續檢查和嚴肅處理無證建設、非法侵佔道路、公路保護走廊、電力線路、河岸、買賣侵佔道路和人行道的行為,以確保秩序、環境衛生和城市美觀。
市人民委員會被指派主持,與市越南祖國陣線黨委、各政治社會組織和坊、鄉、特別區黨委、政府協調,全面審查,確保不遺漏任何對象,以便在2026年丙午春節期間及時、周到地進行慰問和關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