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末早晨,在峴港一條安靜的小巷裡,一位頭髮已白的婦女將茶壺放在桌上。水汽薄而清地升起。她是人民武裝力量女英雄阮武明月(生於1952年),原海洲郡人民檢察院院長(原峴港市)。

她靜坐片刻後微笑,緩緩說道:“戰爭過去很久了,但有些事情一生難忘。”

選擇將自己的一生與志願工作相連,默默但堅持不懈

和平恢復後,明月女士迴歸日常生活。但戰後的“日常”並不容易。“從持槍轉為幹部,然後做妻子、做母親,一切都得重新學習。”她在檢察系統工作,後來從事公證工作。對她來說,和平時期的工作也需要像在軍隊中一樣的紀律和廉潔。

2008年退休後,阮武明月女士在峴港市成立了寶月公證辦公室——該市第一傢俬人公證辦公室。

她談到志願工作:“我還活著就是幸運了。能幫誰就幫誰。”

在專業活動的同時,辦公室積極參與峴港、原廣南省及許多偏遠地區的社區工作;支持貧困和弱勢群體的總經費已超過10億越南盾。

經過15年多的活動,阮武明月女士榮獲多項榮譽,如“胡志明時代新因素”、“胡志明時代文化企業家”由中央宣教部頒發,2015年“越南榮耀”聖雄杯等。

特別是,懷著對戰友和家鄉的感恩精神,她經常開展報恩答義活動…

在整個人生旅程中,明月女士證明了一個道理:不僅從戰爭中走出來,和平時期也以不同方式記錄著那些具有勇敢精神的女性。她選擇將自己的一生與志願工作相連,默默但堅持不懈。

“不需要做什麼大事,只要別冷漠”

很少有人知道那位婦女曾是女王山(原廣南省桂山縣,現峴港市)的游擊隊女指揮員,曾在14、15歲時面對生死。

她講述跟隨革命的日子,一切都來得非常自然。“家鄉被掃蕩,親人被抓、被殺,我只知道必須站起來。”女王山在她的記憶中不是美景,而是茂密的森林、滑溜的山坡,炸彈隨時可能落下。在許多朋友還來不及長大的年紀,阮武明月已擔任鄉隊副隊長,指揮游擊隊,負責從部署力量到保護村民的一切。

有些戰鬥她以非常平靜的語氣提起。“打完才知道自己還活著。那時來不及害怕。”那種平靜不是因為冷漠,而是因為恐懼在當時沒有立足之地。戰爭迫使年輕的明月女孩們早早成熟,必須把眼淚藏在心裡以保持戰友的精神。“我要是動搖,後面的兄弟們立刻就會慌亂,”她說。

阮武明月回憶起那些睡在森林裡的夜晚,雨水浸溼寒冷,飢餓不斷。“有時整個小組只有一撮煮木薯分著吃。吃完又走,”她講述。有些戰友永遠離去,只來得及互相叫一聲。

“每次失去人都很痛,但不允許自己倒下。哭是以後的事,”女英雄敞開心扉。

當被問及是什麼幫助她度過最殘酷的歲月時,這位年事已高的女英雄思考幾秒後說:“是信念。相信自己沒有白活。”

那種信念伴隨她一生。在每一件小事中,她總是提醒子孫要善良生活,要記住那些犧牲的人。“不需要做什麼大事,只要別冷漠。”

原山源鄉團委書記(原廣南省農山縣)——在報恩答義、慈善工作中與明月女士個人有密切聯繫的杜維煌先生表示,關於女英雄明月女士的故事通常在節日場合被講述,伴隨著鮮花和掌聲。“但當我坐在日常生活中面對她時,我意識到一些不同。她不喜歡被歌頌。她通常更多地談論戰友,談論那些沒有名字的人。”

“如果稱某人為英雄,那麼必須稱所有倒下的人為英雄,”明月女士說。

週末早晨在峴港的簡短故事,關於那位擁有堅實、善良一生的女英雄的薄切片,真的很美。也許這正是“勇敢”二字最深層的意義:不僅在生死瞬間勇敢,而且堅定地過一種善良、默默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