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2日,同奈省人民委員會表示,已發佈決定公佈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場所名單。
這些場所在投入運營至2024年《消防安全與救援法》生效之前,也無法按照當時的技術標準和規範進行整改。
具體而言,有552家企業、分公司、個體工商戶、廠房、電器中心、卡拉OK等場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其中許多場所已被暫停運營。
存在的問題依據2024年《消防安全與救援法》第16條第1款的規定。
無法整改的主要原因包括:在農業用地上非法建設,土地使用目的不符合規劃;非法建設工程;無法轉換用途並正在搬遷至其他地點等。
同奈省人民委員會責成建設廳牽頭,配合各部門、行業和地方組織指導場所負責人,統一措施和解決方案,組織實施。
按照建築管理領域的規定,應用技術解決方案確保建築工程消防安全。完成時間在2028年7月1日之前。
組織監督名單中場所的執行情況。每年定期向省人民委員會報告,以便掌握、指導、實施或提出處理措施,如果場所繼續違規。
相關部門、行業與建設廳密切配合,檢查、處理行政違規行為,指導或提出解決方案,針對所屬行業、管理領域的場所。
在滿足消防安全要求之前,不考慮為名單中的場所頒發許可證、補充經營行業或改造、新建。
公佈清單中的場所根據建築結構、功能、設備、生產流程的現狀,配備合適的消防安全設備和設施。
按照建築工程管理部門的規定,選擇相應的技術解決方案,以加強確保消防安全的技術解決方案。組織按照已選擇的技術解決方案進行整改,最遲必須在2028年7月1日之前完成。
對於因建築工程管理部門發佈而無法應用相應技術解決方案的場所,在上述期限後必須轉換功能,以適應場所的規模和活動性質。
如果場所改造、升級後滿足消防安全要求,並經專業建築機構、有權限的公安機構確認,省公安廳將報告建議省人民委員會從公佈名單中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