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2日,據《青年在線》消息,同塔省第一區域人民檢察院已批准起訴決定,並對12名被告發出4個月的拘留令。
具體包括:黎氏燕鴛(41歲)、文發達(42歲)、阮黃國英(21歲)、黃嘉輝(25歲)、阮明維(21歲)、黃進達(19歲)、黃英科(20歲)、阮黃維(21歲)、阮友德(30歲)、阮成實(19歲)、黎成智(20歲)和範明福(19歲,均居住於同塔省)。這些被告因涉嫌“綁架以侵佔財產”行為被調查。
根據初步調查結果,約2025年12月30日凌晨1點20分,同塔省美豐坊公安局接到黎氏美D.(27歲,居住於永隆省周興縣)的報案,稱其丈夫黃明T.(33歲,居住於同塔省茶果縣——兩人均為美豐坊一家餐飲店的員工)被約7-8人的團伙毆打,並被迫上車帶走,去向不明。
接到報案後,同塔省公安局調查警察機構與美豐坊公安局合作,前往現場進行調查和追查上述團伙。
在搜查文發達和黎氏燕鴛夫婦的住所時,公安機關查獲了多份與借貸相關的文件。
通過篩選可疑對象,同塔省公安局已與美豐坊、茶果縣、平寧縣和安盛水縣公安局合作,傳喚相關人員前來工作。
初步階段,上述人員已承認了自己的犯罪行為。
據公安部門稱,此前T.欠發達夫婦9000萬越南盾和黃維1000萬越南盾。隨後被髮達團伙綁架上車帶走,目的是為了討債。
目前,公安機關正在擴大案件調查,同時完善檔案,以進一步澄清與上述相關人員民事交易中的高利貸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