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2日,高速公路第六巡邏隊(第六隊)代表,隸屬於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六處,表示已處理多起牽引車、集裝箱車、罐車等在高速公路上以低於最低速度行駛的違規行為,造成交通阻礙。
同日下午15時25分,通過專業技術設備,第六隊交通警察發現司機L.T.K.(32歲,居住在林同省)駕駛罐車在潘切-油曳高速公路上違反“低於規定最低速度行駛”的違規行為。
交通警察對司機K.的“在設有最低速度規定的路段以低於最低速度駕駛車輛”行為立案,將處以80萬至100萬越南盾的罰款。
隨後,下午15時40分,交通警察發現司機N.M.H.(37歲,居住在胡志明市)駕駛牽引車在潘切-油曳高速公路上違反類似行為,因此立案處理。
經過幾小時的檢查,第六隊交通警察共發現8起“低於規定最低速度行駛”的違規行為。其中,直接立案處理6起,其餘2起通過“電子罰單”發送給違規車輛所有者。
此前,1月11日,高速公路第六巡邏隊組織宣傳會議,與運輸業務組織和個人簽署承諾書,確保在負責的胡志明市-雲峰高速公路上遵守交通秩序和安全。
通過這次會議,第六隊總結了4個標準:
1. 高速公路第六隊交通警察的目標是在2026年持續減少交通事故,降低事故數量、死亡人數和受傷人數三個指標。
2. 在高速公路沿線企業中形成交通安全文化。
3. 將駕駛員、管理人員和企業主的責任聯繫起來。
4. 2026年,高速公路第六隊交通警察確定以“最紀律、最忠誠、最貼近人民”為口號,開展競賽行動。
因此,第六隊必須始終確保人民、運輸業務組織和個人在沿線交通中的絕對安全,秉持“人民需要時就有交通警察,人民困難處就有交通警察”的口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