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2日,在《青年在線》發佈廣治省廣治市鎮公安已對阮世呂(34歲,居住在廣治市鎮)以非法侵佔財產行為提起公訴並暫時拘留的消息後,大量讀者的反饋意見已發送至編輯部。
許多意見認為,這是對那些因貪婪而故意侵佔不屬於自己財產的人的一個昂貴教訓。讀者Phamle提出觀點:“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就不要侵佔。貪婪了也用不了,最終還得陷入牢獄之災”。
持相同觀點,讀者江春評論道:“也是懂法律的人,已經得到職能部門解釋、動員但仍故意不歸還。這確實是貪多反失”。
一些意見強調了道德和公民責任因素。讀者dang****@gmail.com認為,侵佔錯誤轉賬的錢既是違法行為,又“貪婪他人的血汗,非常失德”。
許多讀者高度評價公安力量和地方政府堅決介入的行動。
讀者金枝表達:“廣治公安做得很好,處理得人、行為都正確”。與此同時,讀者黃世和裴清全認為,提起公訴、暫時拘留是必要的,以起到威懾、普遍預防作用,避免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先例。
其他一些意見將此事視為對法律意識的警示。讀者Tin Nguyễn分享:“突然收到大筆錢我立即報警。貪婪只會深陷”。讀者Tdu也認為,即使是撿到失物還得想辦法歸還,何況這是有完整發送人信息的轉賬。
據廣治市鎮公安稱,對阮世呂提起公訴是依法定程序進行的,經過長時間動員、解釋但無果。該事件繼續按規定調查、處理,同時被視為關於非法侵佔財產行為法律後果的實際教訓。
此前,2025年11月10日,阮氏秋詩(居住在廣治省勞保鄉)在手機上執行轉賬交易時,錯誤將499,999,999越南盾轉入阮世呂的賬戶。此人是阮氏秋詩的長期生意夥伴。
隨後阮氏秋詩聯繫了阮世呂,並多次到其家中核對銀行對賬單並索要錯誤轉賬的款項。然而阮世呂不予合作,還切斷了聯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