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上午,在河內市委總部,總書記蘇林、總理範明政、國會主席陳青敏與河內市委常委會就制定首都百年願景規劃、完善體制機制以滿足發展需求、預計經濟社會發展模式以及實現兩位數增長目標等工作進行了討論。許多中央部委和部門的領導也參加了會議。
總書記在會上發言時評價,過去一段時間河內已集中指導解決交通擁堵、環境汙染、內澇、城市秩序、食品安全等緊迫和長期問題。特別是,徵地拆遷和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的推進,多年來一直受阻,現已加快。
然而,總書記認為首都仍有許多潛力未被充分挖掘。交通、環境、資源利用效率和治理質量方面存在的問題,直接考驗著首都的治理能力和執行組織能力。
總書記強調越南正站在具有歷史意義的發展轉折點,並肯定了河內的作用特別重要。因此,河內“不能以一個大地方的發展思維來發展,而必須被定位和運作為一個國家發展的創造中心,具有引領和塑造新發展模式、新思維的作用”。
總書記指出,河內成功和有效地解決的每一個問題,從城市治理、發展空間組織、處理擁堵、汙染、內澇到公共投資紀律、行政改革和數字化轉型,都將對全國各地的思維和做法產生重大影響。“河內慢,全國就會慢”,他說。

黨的領導人強調,首都百年願景規劃必須是智慧、責任和發展渴望的工程;今天的規劃將決定50年、100年後的河內。他基本同意首都百年總體規劃中的重大方向,包括從“5個城市區域、5個空間軸線、5個城市區域、衛星城市”模式轉向“多極-多中心、多層-多級”模式的想法。
總書記建議緊扣7項要求,首先首都規劃必須將河內置於國家發展總體中,以人為中心,以生活質量為最高衡量標準。河內的發展必須在現代與傳統、擴張與保護之間取得平衡。規劃必須先行一步,具有長遠視野、開放的發展空間,為後代創造餘地。
河內必須被規劃為國家的創新、知識和改革中心;確保國防、安全和社會安全。規劃制定需要科學、民主、公開、透明,聽取國內外科學家、知識分子、專家和人民的意見。總書記指出必須堅定、一致,不讓規劃被局部利益、集團利益、任期思維所扭曲。
關於首都發展體制機制,總書記高度評價河內在總結、評估和提出政治局關於建設和河內首都發展的新決議方面的主動性。他也高度評價提議修改《首都法》的內容,包括4大組內容和31項機制、政策。
總書記強調,這次修改《首都法》需要以改革思維、長遠視野來推進,創造足夠強大的卓越法律基礎,使河內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其特殊潛力和優勢,大膽試點新模式、新做法。貫穿始終的精神是“賦予更強權力-全面分權、分責-更明確的問責制”,符合“河內決定-河內執行-河內負責”的要求。
總書記建議河內開啟新動力,堅定實現持續兩位數增長的目標。短期內,城市必須完成2026年至少11%的增長目標。為此,核心不在於不惜一切代價擴大規模,而在於確立新的增長模式,主要依靠知識、科學技術、創新、數字化轉型和人力資源質量來提高勞動生產率。
支持河內解決內澇、交通擁堵、城市秩序、環境汙染、食品安全等5個瓶頸問題的解決方案,總書記要求將最大權限下放給河內自行解決,而不是多層審批。精神是河內必須立即、快速、正確、有效和徹底地執行。

在會上,總理範明政肯定河內已非常快速、系統和有效地執行了“扭轉局勢、轉變狀態”的任務。他讚揚了第一環路、首都地區第四環路等項目的徵地拆遷工作。
政府領導人強調了首都的3大方向:首都百年總體規劃;取代第15號決議的新決議;修改《首都法》。他同意修改《首都法》的方向是徹底向河內分權,擴大創新空間,將體制機制視為國家和國際競爭因素。
國會主席陳青敏認為,修改《首都法》併為河內頒佈特殊機制和政策是必然要求。強有力的分權和分責將為河內發揮主動性、創造性、敢想敢幹以實現共同目標創造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