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要求檢驗機構準備場地和設備以檢測摩托車尾氣

根據對關於摩托車、輕便摩托車尾氣國家技術標準的第92號通知內容的研究,建設廳已通知各機關、單位主動研究並按照管理領域實施。

建設廳還建議各檢驗機構主動組織審查、重新安排現有檢驗機構的全部場地,考慮佈置適當面積的區域以組織檢驗併為摩托車、輕便摩托車頒發尾氣檢驗證書。

主動與設備供應商協調,組織審查、檢查並校準本機構的車輛檢驗工具和設備,確保維護並滿足國家技術標準中關於檢驗機構的技術要求。

必須嚴格遵守關於計量法律規定的工具、測量設備的檢驗和校準工作。

對於用於檢驗摩托車、輕便摩托車的尾氣測量設備,必須具備檢驗管理軟件。同時佈置單獨區域以服務此項活動。

鼓勵各檢驗機構制定投資計劃,購置車輛,配備必要的測量工具和設備,以服務於按規定在檢驗機構外進行的摩托車、輕便摩托車尾氣檢驗工作。

緊急聯繫越南檢驗局以獲取指導,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尾氣測量設備信息。

設備必須與尾氣檢驗軟件程序及相關技術配置兼容,確保摩托車、輕便摩托車尾氣檢驗滿足現行規定。

在2月26日前向建設廳報告上述要求內容的執行結果。在實施過程中,如有任何困難或障礙,及時反饋給建設廳以獲取指導或彙總報告給上級機關協調指導、按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