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儘管是週末,1月18日上午,隸屬於胡志明市公安廳道路交通警察局(PC08)的Rạch Chiếc交警隊,配合Tăng Nhơn Phú坊公安及相關單位,檢查處理了多起違規、侵佔人行道的情況。
在人行道上停放摩托車罰款40萬至60萬越南盾
在Lê Văn Việt路,各單位發現多起在人行道、車道上擺攤販賣以及在人行道上停放摩托車的情況。這些案件大多被立案處理,其中不少人“大吃一驚”,因為他們以為在商鋪前的人行道上停放摩托車“沒問題”。
然而,隊伍中的一名交警解釋道,依據第168/2024號法令第7條第2款d點規定,“在車道上停車、泊車妨礙交通;在車道、公路隧道內聚集3輛及以上車輛;在車道、人行道上非法停放、放置車輛”將被處以40萬至60萬越南盾的罰款。
因此,那些在人行道、車道上停車、泊車的摩托車騎手均被處罰。而“在禁止販賣的街道車道、人行道上販賣流動攤點或其他零售商品”根據規定也將被處以20萬至25萬越南盾的罰款。
在胡志明市中心的多條道路,如Ngô Đức Kế路、Hồ Tùng Mậu路、Tôn Thất Thiệp路、Hàm Nghi路、Nguyễn Du路等,人行道已變得更加暢通。商鋪將貨物擺滿人行道、餐飲店利用人行道作為停車場、流動攤販搶佔人行道作為“據點”、完全佔用行人通道等情況已得到處理和清理。
居住在Sài Gòn坊的居民Văn Minh表示,以前在他居住區域附近,人行道被侵佔的情況經常發生。“自從職能部門出動處理以來,情況已大幅減少,道路變得暢通許多。不僅是我,居民們都希望人行道暢通、整潔美觀的狀況能長期保持,而不是僅僅維持幾天的整治行動”,Minh說道。
在Bà Chiểu市場、Nguyễn Gia Trí路、Nguyễn Xí路、Lê Đức Thọ路附近餐飲娛樂集中的繁華路段,胡志明市出動清理後,人行道也已更加暢通。行人經過這些路段時也感到更加安心。
然而,實際上在一些路段仍存在摩托車“佔據”的情況。儘管行人仍有通道可走,但實際上非常狹窄,必須穿梭而行。特別是在道路沿線及各市場區域,一些裝飾品商店儘管被警告,仍繼續經營,甚至站到路中間招攬顧客。
制定新的人行道管理方案

此前,胡志明市已根據第32號決定和第15號決議,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臨時使用部分車道、人行道收費。這被視為解決人行道經濟與交通問題之間平衡的“一道題”。
然而,在政府第165號法令指導實施《道路交通法》和《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法》規定後,自2025年起,省級人民委員會不再有權頒佈使用人行道進行經營的規定,同時不允許像以前那樣將人行道用於經營、買賣目的。
因此,胡志明市暫停了新的人行道經營許可發放。正因如此,當前侵佔人行道進行販賣、停車等行為均被視為違規並受到處理。
目前,建設廳也配合胡志明市發展研究院制定新的關於管理、開發和利用車道、人行道的方案,包括根據《公共財產管理使用法》方向考慮人行道上的經營活動。
此外,建設廳還要求道路交通基礎設施管理中心和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從監控攝像頭系統及市民反映中收集關於侵佔人行道、車道情況的圖像和視頻片段。這些資料是廳與各地合作、明確違規熱點路段和地點的基礎,從而及時提出處理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