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向黨的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提交的報告強調,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鬥爭得到堅決、持續、同步、全面展開,取得許多非常重要的成果,人民的信心得到鞏固,紀律得到加強。
黨的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文件繼續強調幹部、黨員特別是領導人的榜樣精神;強調維護黨的紀律、國家法規的要求;堅持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建設紀律、健康、文明、安全、保障、發展、安全的社會。
值此黨的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之際,黨中央書記、中央內政部常務副主任黎明智就黨的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期間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工作的突出成果以及未來階段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工作的要求和任務進行了交流。
* 請問,您能否介紹黨的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期間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工作的突出成果?
– 黎明智:在黨的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期間,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工作在黨的領導下,特別是由總書記領導的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指導委員會的領導下,得到堅決、持續、全面、系統地領導和指導,取得重大突破,獲得許多重要成果。
腐敗、浪費、消極現象逐步得到遏制、阻止、擊退,有助於建設日益廉潔、強大的黨和政治體系。可以看出,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鬥爭得到人民的信任、支持和贊同,已成為一場強大的運動;至今不僅在中央層面,許多地方也做得很好。
黨內紀律、紀律和權力控制日益加強,已同步處理黨的紀律、國家行政紀律、刑事處理。
已發現和處理許多規模非常大的腐敗、浪費、消極案件和事件,涉及大量違規對象、損害後果和特別嚴重的性質,前所未有,以“生態系統”方式交織組織,在銀行、證券公司、評估、私人公證中封閉運作,擁有國內外數百家子公司,旨在操縱企業股票、債券、拍賣、招標,影響預算分配機制、公共投資資源,並利用疫情情況進行腐敗、消極行為。
追回被侵佔、流失的國家資產的結果日益更好、更快。黨的檢查機構與訴訟機構之間以及中央和地方各級訴訟機構之間的協調工作日益緊密、更好,有助於提高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鬥爭和預防腐敗、浪費、消極工作的效率,這是過去任期黨的建設、整頓工作中的特別重要亮點。
* 那麼,請問黨的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和未來階段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工作的要求和任務是什麼?
– 黎明智:未來,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工作必須實現黨的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的目標和要求,首先必須繼續加強黨的直接、全面領導,發揮各級黨委、黨組織和各級、各部門領導人的作用和責任;保持紀律、法規,確保既嚴格處理,又人文、說服,並必須滿足最重要的要求,即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確保未來多年經濟實現兩位數增長。
為此,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工作必須繼續更新思維、認識、觀念、做法;必須與繼續完善體制、法律體系相結合,確保一致性、同步性,緊貼實際,滿足中央政治局關於革新立法、執法工作的第66號決議的要求。
同時必須集中研究、確定具體條件、標準、做法,以有效執行中央政治局關於發展私營經濟的第68號決議的觀點和要求,旨在發揮這一巨大資源,以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在新時代發展國家。集中解決困難、障礙,特別是涉及土地的投資項目,以疏通資源。
必須及時堵塞法律規定中的漏洞、疏忽,不讓壞人利用、腐敗,並及時修改、補充阻礙或不切實際的法律規定,解決經濟結構中的瓶頸,為國家的快速和可持續發展創造法律走廊和動力。
此外必須加強這項工作中的預防措施,特別是在當前形勢下預防浪費。
其中重視實施人民檢察院提起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制度,以保護公共利益、國家利益;鼓勵主動彌補後果,在處理違規中合作,並將其視為考慮適當處理形式、程度的條件;增加預防、早期處理違規,減少刑事處理,有助於更好地追回流失、損失的資產。
加強社會生活中的公開性、透明度,制定適當路線以完善非現金支付系統,並擴大全社會資產控制對象的範圍。繼續完善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的制度,確保從中央到地方的功能、任務、活動不重疊,真正高效、有效、有效果。
同時研究、制定和頒佈鼓勵和保護創新、創造發展者的政策、法律規定,為執行者提供安全的法律規定、走廊,限制風險,並對故意逃避責任、不履行職責、任務的人實施制裁。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提高認識、責任,在幹部、黨員和人民中建設廉潔文化,不腐敗、不浪費、不消極。
同時做好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工作,特別是在直接從事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工作的機構中,以配得上“廉潔中的廉潔”機構。
* 衷心感謝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