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滿足新時代國家發展領導要求的幹部隊伍

越南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具有特別重要、轉折性的意義,對人事準備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既要滿足精簡組織機構的眼前需求,又要體現建設高素質、有能力、有威望的黨的高級幹部隊伍的戰略眼光,以領導國家在新形勢下快速、可持續發展。

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委員、中央組織部常務副部長黃登光同志就這一主題與《人民報》記者進行了交流。

* 記者:越南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將選舉產生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您能否分享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的人事工作是如何準備的,以建設滿足新時代國家發展領導要求的幹部隊伍,尤其是在近期政治體系組織機構精簡的背景下?

– 黃登光同志:第十四次代表大會具有特別重要、轉折性的意義,是我國發展道路上的一個特殊里程碑。大會確定了我們在民族新時代穩步前進的思維、視野和戰略決策。

這一歷史使命對黨的人事準備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必須建設一支具有足夠品質、能力和威望的關鍵幹部隊伍,以領導、指導完成國家新發展階段的各項革命任務。

據此,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的人事工作已由政治局、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主動提前進行,嚴格按照黨的規定,確保科學、嚴密、全面、客觀、透明,發揚民主、智慧,實現標準與結構、繼承、穩定與發展之間的合理結合。

從第十三屆任期開始,政治局就領導、指導制定、修改、補充和頒佈了許多關於黨的建設、整頓工作的重要主張、決議和規定。

同時,頒佈了關於幹部規劃工作的規定,指導推進各級領導、管理職務的規劃,特別是2025-2030年、2026-2031年任期各地、機關、單位關鍵領導職務的規劃。

到任期中,政治局頒佈了關於第十四屆、2026-2031年任期戰略級幹部規劃的計劃;在此基礎上,指導制定越南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包括正式和候補)的規劃,為黨的第十四次代表大會人事工作主動準備充足、高質量的人力資源。

2025年4月14日,政治局頒佈了關於各級黨代會直至黨的第十四次代表大會的第45-CT/TW號指示;同時,頒佈了許多結論和指導,以有效組織實施幹部安排工作,緊密結合政治體系各機關、單位、地方的組織機構精簡革命,朝著精、簡、強、高效、有力、有效的方向進行。

政治局、書記處已指導成功組織各級黨代會,特別是省、市、中央直屬黨委2025-2030年任期;選擇、推薦、指定、選舉省、市委書記、副書記、中央直屬黨委書記,確保具有品質、能力、威望,符合規定的標準和條件;決定分配、調動、任命、輪換擔任各機關、單位、地方關鍵領導職務的幹部,以滿足執行政治任務的要求。

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十、十一、十二次全體會議上,已民主、細緻、高度統一地討論並頒佈了越南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人事工作方針;明確了越南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人事工作的觀點、要求、原則、標準、條件、結構、數量和流程。

這是政治局、書記處、總書記領導、指導開展越南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人事工作的特別重要政治依據和基礎,具有以下新觀點、原則和要求:

第一,加強黨的領導,堅持原則、紀律、規矩,同時發揚、擴大民主;確保越南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政治局、書記處和總書記的直接、全面、經常、連續、嚴密領導。

越南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必須是一個純潔、堅強、真正團結、意志和行動高度統一的集體;堅定民族獨立、社會主義和黨的革新路線目標,與人民緊密相連。

人事工作必須科學、規範、公正、客觀、全面、有效地進行,遵循方針:逐步、逐事、逐環節、逐職務組從低到高進行,做到哪裡就確保哪裡;先推薦連任,再推薦首次參與。

處理標準與結構;繼承、穩定與革新、發展;普遍性與特殊性;專業培訓與專長、實踐能力;威望、工作經驗與發展趨勢之間的和諧、合理關係;其中,特別重視質量、效率、工作成果、貢獻,作為評價、安排、使用幹部的主要衡量標準;確保結構、年齡、性別、民族、地區等方面的合理,但不因結構而降低標準。

建設滿足新時代國家發展領導要求的幹部隊伍

第二,越南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委員是全黨在先鋒性、模範性、建設性、戰鬥性、行動性、紀律性、人文性方面的代表;具有品質、能力、威望、廉潔;敢想、敢做、敢為國家、民族利益承擔責任,以國家、民族利益為最高、最先;近民、重民、為民;敢為黨的崇高事業獻身、犧牲,具有思維、視野、戰略自主、革新、創造、熱情、責任、敏銳的政治理論;言行一致;具有凝聚、團結、統一和調動綜合力量的能力;有具體、有效的成績、成果、“產品”;有足夠能力滿足高強度、連續、長期的工作要求;隨時接受並良好完成分配的任何任務。

第三,堅決不推薦不符合標準、條件、不稱職、未當選下級黨委的人員進入越南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但也不“遺漏”真正有德、有才、在黨和人民中有威望的同志;同時,必須有提高幹部評價工作效率的解決方案,結合實施“有上、有下、有進、有出”的機制。

不讓有以下任一缺點的人員進入越南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政治立場不堅定,不堅持黨的路線、觀點;品質、道德、能力、威望下降;組織紀律意識差,不團結;怕責任,不敢做;無進取心,以和為貴;有政治機會主義、權力野心、任期思維、阿諛奉承、跑官要官、貪汙、消極、官僚、本位主義、“利益集團”表現,有思想政治、道德、生活方式、“自我演變”、“自我轉化”的退化表現;違反紀律、政治標準、黨員不得做的事情和幹部工作中權力控制的規定;申報財產、收入不實;違反表率責任,導致本人或配偶、子女生活方式不模範,利用職務、權力謀取不正當利益;導致負責期間地方、機關、單位內部嚴重不團結或發生嚴重貪汙、損失、消極事件。

第四,重視、做好政治、思想、內部團結工作;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權力和防止人事工作中的跑官要官、消極現象;同時,必須提高警惕精神,並採取有效措施與敵對勢力的錯誤觀點、破壞宣傳活動作鬥爭,特別是針對黨的人事工作。

政治局、越南共產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已高度統一越南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的結構和數量,需要有合理的結構,滿足各機關、單位、地方執行政治任務的領導、指導要求;確保黨的高級幹部隊伍領導全面性、繼承性、過渡性、革新性、連續性;各黨中央部門、國會機關、各部委、行業、祖國陣線、政治社會組織、中央其他一些重要組織、各省市委必須有人員參與越南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同時,需要合理加強、補充中央各黨中央部門、一些部委、地方和合並、整合地方的中央委員會委員數量。

在越南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人事工作方針的基礎上,政治局已定向推薦人事,以便各機關、單位、地方在其機關、單位、地方進行推薦參與越南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正式和候補、連任和首次參與)的人事流程;指導職能部門按規定對推薦的人事進行嚴格、細緻的審查、核查、篩查。

建設滿足新時代國家發展領導要求的幹部隊伍

在第十三、十四、十五次全體會議上,政治局、越南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已審議、表決、統一推薦人事(連任和首次參與;正式和候補),並正式通過第十三屆越南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推薦人事提交第十四次代表大會審議、選舉第十四屆越南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報告和提名名單。

可以肯定,越南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的人事工作已精心、嚴肅、謹慎、細緻、科學、按規定準備,但非常堅決,既滿足精簡組織機構的眼前需求,又體現建設高素質、有能力、有威望的黨的高級幹部隊伍的戰略眼光,以領導國家在新形勢下快速、可持續發展。

* 記者:請問,2011-2025年15年間執行黨章有哪些突出點,有助於我們黨日益純潔、堅強;是維護全黨團結、統一的基礎;確保黨對國家和社會的全面領導?

– 黃登光同志:在總結中央和各級黨委、黨組織實踐的基礎上,2011-2025年15年間執行黨章已取得許多非常重要、全面的成果,確保黨對國家和社會的全面領導。突出點是:

第一,黨章和中央的規定、指導得到嚴肅、及時、緊密結合第十一、十二、十三次代表大會決議和中央決議、規定、結論的學習、貫徹,確保從中央到基層的一致性、統一性和連貫性。基本上,幹部、黨員掌握黨章、中央的規定、指導。

各級黨委、黨組織、黨員已更充分地認識到黨章的特別重要地位和作用,這是黨的組織和活動基礎。越南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政治局、書記處、各級黨委、黨組織、全黨黨員已嚴格執行黨章和中央的規定、指導;同時,經常檢查、監督黨章的執行情況。

第二,中央的規定、指導體系日益完善、一致、貼近實際。文件準備精心、規範,廣泛徵求各級黨委、黨組織意見;更明確黨的組織和活動原則、任務、權限、責任、工作關係、流程、程序在黨的建設和政治體系工作中;執行黨章的認識和責任明顯提高。

這是黨領導成功實施組織機構精簡革命、完善政治體系總體模式的堅實政治基礎,朝著精、簡、強、高效、有力、有效、一致、統一從中央到地方、面向基層的方向;確保精簡後的機關、單位連續、順暢、有效運作。

第三,黨員管理工作得到加強,規範化;黨員教育、鍛鍊和篩選工作執行更嚴密。

發展黨員工作成果顯著;黨員結構朝著積極方向轉變,黨員學歷、專業、業務水平提高,年輕、女性、少數民族、宗教信徒黨員比例日益增加;黨員隊伍質量不斷提高,有助於增強黨在新形勢下的領導能力和戰鬥力。

基層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日益得到肯定。大多數基層黨組織已領導幹部、黨員和人民良好完成地方、機關、單位的政治任務,有助於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維護政治穩定、社會秩序、安全。

第四,黨的基本原則基本得到堅持。越南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政治局、書記處和各級黨委、黨組織始終在活動中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大力革新領導、執政方式;在領導、指導全面、一致各項工作方面高度集中、統一,滿足實際要求,確保加強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作用。

第五,越南人民軍和越南人民公安中黨組織的規定符合越南人民軍、越南人民公安的組織結構和這些黨委黨的建設工作的實際、特點,確保黨對軍隊、公安的絕對、全面直接領導作用,併發揮武裝力量在牢固保衛祖國、確保政治安全、維護社會秩序、安全、維護國家主權、滿足新形勢下領導、指導要求中的核心作用。

建設滿足新時代國家發展領導要求的幹部隊伍

第六,檢查、監督和執行黨的紀律工作得到加強,嚴格執行;黨的紀律、規矩得到堅持和加強。

政治局、書記處、各級黨委、檢查委員會已集中領導、指導和組織全面執行檢查、監督任務,按照黨章、中央的規定、指導,以堅決、重點、核心精神,緊跟政治任務和黨的建設工作;加強檢查黨的建設、整頓工作的執行情況,結合推進學習和踐行胡志明思想、道德、風格,反腐敗、消極、浪費鬥爭工作。

可以肯定,2011-2025年15年間執行黨章已取得許多非常重要、全面和具有基礎意義的成果,直接有助於我們黨日益純潔、堅強;維護和鞏固全黨的團結、統一;提高領導、執政能力,滿足新時代國家發展的要求。

* 記者:過去一段時間總結黨章執行過程是否考慮修改、補充黨章,請問?

– 黃登光同志:過去一段時間總結黨章執行過程表明,黨章內容基本符合實際;中央的規定、指導具體,便於執行,確保黨的領導、執政作用,滿足新形勢下黨的建設、政治體系建設工作的要求。

然而,黨章執行過程仍有一些侷限方面。從建設和整頓黨、完善政治體系的實踐已和正在提出許多新問題,無先例,需要研究、總結、具體規定以統一組織實施。

總的來說,黨章內容和中央的規定、指導基本是合適的,但需要繼續審查、總結、更明確,以確保組織實施中的一致性、統一性、可行性。

在第十二、十三次代表大會上,雖然未修改黨章,但大會已決定委託中央委員會通過中央的規定、指導具體化黨的許多重要、緊迫內容和問題,以解決實踐中的困難、障礙,並決定黨的革命性問題。

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十次全體會議已細緻、全面、多方面討論、分析,高度統一:補充、修改黨章是非常重大、重要的問題,需要極其謹慎、科學、規範研究、細緻準備,並與研究、補充、發展黨的綱領同時進行,當我們黨成立100週年時。

中央統一建議在第十四次代表大會上暫不補充、修改黨章;在總結黨章執行工作的基礎上,建議第十四次代表大會委託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指導職能部門從任期開始繼續推進研究、總結黨章執行實踐,向有權限機關報告審議,在適當時機提議補充、修改黨章。

* 衷心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