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藥品管理局稱,這兩種產品均由中央藥品檢驗院在龍邊Go!超市(屬於河內升龍BigC超市國際貿易與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取樣進行質量檢查。
第一種被召回的產品是維生素Acnes洗面奶 – 50克管裝,批號EB01B,有效期080528,由樂敦-曼秀雷敦(越南)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上市和生產。
第二種產品是Kleen洗手液(綠茶香型)500毫升瓶裝,批號002,生產日期2025年1月22日,有效期2028年1月22日,由西貢化妝品股份公司負責上市和生產。
檢驗結果顯示,樣品均含有苯甲酸鈉,而該成分未在已向管理部門申報的產品配方成分中公佈。
西貢化妝品股份公司和樂敦-曼秀雷敦(越南)有限責任公司均表示,已公佈的配方中不含苯甲酸鈉,但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椰油酰胺丙基甜菜鹼(Dehyton KE-AS)原料含有該成分。
對於綠茶香型Kleen洗手液,檢驗結果還顯示未檢測到苯氧乙醇 – 該成分在產品標籤上已公佈。企業解釋稱,配方中苯氧乙醇的含量僅為0.0005%,低於分析方法檢測限。
基於檢驗結果和現行規定,藥品管理局要求暫停流通、召回並銷燬上述所有違規批次產品。
同時建議各省市衛生廳通知化妝品經營和使用單位立即停止經營、使用,組織召回、銷燬,並按規定處理違規單位。
藥品管理局還要求兩家生產企業向所有分銷系統發送召回通知,接收退貨產品,組織召回 – 銷燬,並在2月13日前報告執行結果。
同時,企業必須審查同一產品的其他生產批次,如發現類似違規情況及時召回。
對於胡志明市衛生廳,藥品管理局建議監督召回、銷燬工作;收回已為上述兩種產品頒發的化妝品產品申報接收單;檢查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法律遵守情況,並按規定處理和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