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1日,在慶和省太平洋大學舉行了題為“寧順沿海核電站環境影響——現實與解決方案”的科學研討會。
研討會由越南國家工業能源集團(越南石油天然氣集團)、越南石油技術服務股份總公司、海外越南核能專家網絡、時代科學與教育出版社股份公司、科學技術與傳媒出版社以及太平洋大學聯合舉辦。
核電站冷卻水排入海洋不含放射性物質

在座談會上,法國電力集團材料力學專家、書籍《核能,為何?》兩位譯者之一的範俊協博士表示,當前社會最擔憂的問題是核電站的安全程度,尤其是對輻射安全的擔憂。
援引科學研究以及法國核電站建設和運營的實踐經驗,範俊協先生表示,越南選擇寧順沿海地區建設兩座核電站是合適的。
他確認核電站冷卻水經過處理循環後,排入海洋完全不含有放射性物質,溫度按照國際標準控制,因此對環境、生態和生態系統沒有顯著影響。目前的核電站工程均採用現代技術建造,以降低風險,確保運行安全。
“透明、及時地提供核電站項目信息對於民眾達成共識和支持至關重要。”範俊協先生強調。
持相同觀點,經濟學家陳士章表示,需要向民眾傳達核電站非常高的安全程度。同時,政府必須對項目區域民眾做出高度的社會承諾,特別是安居樂業解決方案、為當地子女提供培訓獎學金、設立健康保險基金等。
需要加入國際補充賠償公約

原大叻核研究所所長、越南原子能協會主席阮二田副教授博士認為,確保核電站運行安全的問題來自以下因素:設計-建設;人員、管理單位、地方等。
關於環境影響,他確認:“如果確保核電站正常運行,環境影響不足為慮,核心是安全運行。”
針對一位代表關於核電站建設時間可能長達10年,完成後技術是否會過時的疑慮,陳士章先生表示,世界上許多核電站已建造並運行數十年,無需擔心技術過時。
從法律角度,太平洋大學副校長黎英雲碩士表示,核電站需要基於安全走廊和透明的“社會許可證”。
目前越南已加入許多關於核能發展安全的國際公約,但需要明確核電站將有一個整合法律機制,包括2025年原子能法和2020年環境保護法。
同時,他建議越南應加入補充賠償公約,以填補民事責任空白。
加入該公約不僅是吸引戰略伙伴(如美國、日本、法國)技術轉讓的條件,也是應對風險的宏觀金融安全保障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