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胡志明市公共服務行政中心增加人員以避免文件積壓

執行總理關於確保行政手續和公共服務在部署各部委集中行政手續信息系統時暢通的第39號公文,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阮文德要求相關機構和單位緊急執行分配的任務。

據此,胡志明市的各部、廳、局以及坊、鄉、特別區人民委員會繼續在胡志明市行政手續處理系統上接收、處理和返還民眾及企業的行政手續文件,針對各部委在集中系統正式接收前已提交的文件。

對於尚未按照集中模式提供在線公共服務的行政手續,各單位繼續在市級系統上提供在線公共服務,並整合到國家公共服務門戶,確保民眾和企業的文件不受中斷。

在調整和重新分配文件處理賬戶權限時,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要求各部、廳、局為公共服務行政中心準備增強人力資源。

補充人員以提高文件接收能力,避免發生民眾和企業文件積壓、延遲接收的情況。

各部、廳、局領導有責任配合胡志明市數字化轉型中心,根據已規定的崗位職責收回和重新分配文件處理權限。若發現文件接收和結果返還不符合流程,相關機構和單位負責人將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承擔責任。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要求相關機構和單位緊急執行,定期檢查、督促進度,並在2026年1月30日前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報告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