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軟件、發票成本高於經營戶的利潤和稅款
向《青年報》反映,專門生產和零售麵包的經營戶梁德維表示,每筆訂單價格從5,000越南盾到25,000越南盾,利潤率約為營業額的10%到15%。
然而,每次開具電子發票的成本從500到1,000越南盾/單過高,甚至高於應繳稅款。
“我家想遵守法律,但這樣的合規成本相當於利潤全無,甚至虧本。同時,由於客戶主要是學生,無法提高售價。”梁先生說道。
基於這一實際情況,梁先生提出疑問,稅務機構是否有針對零售行業低價值訂單、發票數量大、客戶幾乎無法提供完整個人信息但仍屬於必須開具發票範圍的電子發票解決方案。
類似地,胡志明市平徵坊的經營戶孟俊表示,年營業額超過10億越南盾,因此屬於必須從收銀機開具發票的對象。然而,大部分訂單只是5,000越南盾的方便麵、筆;2,000越南盾的膠帶卷,利潤率低。
與此同時,電子發票和數字簽名的額外成本為每單500越南盾。
“有些訂單利潤只有200越南盾,但開具發票和軟件成本卻要500越南盾。那麼有沒有辦法降低這項成本?如果沒有,消費者將不得不承擔大部分發票和軟件成本,這對買賣雙方都非常困難。”孟先生說道。
此外,據孟先生介紹,對於客戶退貨的情況,根據規定,經營戶必須登錄軟件修改並重新開具替代發票。這對年長、技術受限的賣家造成困難。因此,他建議需要更協調的解決方案,例如允許經營戶通過POS機銷售商品,退貨也在POS機上處理,而不是通過軟件的多步操作。
稅務局:電子發票僅20至50越南盾/張
對此問題,稅務局表示將研究並提交有權限的機構審議關於每次小額商品銷售、服務提供的發票開具規定。同時,稅務機構將指導納稅人接觸提供免費或低成本電子發票解決方案的供應商。
在稅務局和《青年報》於1月15日在胡志明市組織的“實施稅務申報:經營戶需要注意什麼?”研討會上,稅務局副局長梅山指出,軟件解決方案供應商需要分離銷售管理軟件包、數字簽名、電子發票、稅務申報、繳稅的成本。
“我們計算實際成本僅為每張電子發票20至50越南盾。因此,解決方案供應商需要在這方面明確。此外,我們瞭解到有37/126家解決方案供應商承諾在前1至3年免費提供從銷售管理、電子發票到數字簽名的軟件。
因此,解決方案供應商應注意,既然與經營戶同行,就需要透明、公開成本。特別是,已宣佈免費、優惠軟件成本的企業必須實質執行,避免承諾後實施時無法惠及民眾的情況。”梅山強調。
另一方面,他還指示各省市稅務局長和稅務機構負責人審查轄區內哪些經營戶尚未接觸此方案,需要指導、通知,以便民眾不再困惑,並降低納稅人的合規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