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起訴書和庭審直接質證過程,從2020年至2025年4月期間,被告段友亮作為TSL公司董事會主席,與執行董事胡氏清芳商討並統一了向全國有需求的個人和組織出售偽造實驗結果以獲取非法利益的主張。

統一意見後,被告芳指導了TSL公司的22名對象,包括副總經理、部門主管和員工,尋找需要上述偽造檢測結果支持的客戶,以吸引客戶完成產品公告檔案、VietGAP認證(良好農業實踐生產流程認證)、食品、功能食品、水產品等未按規定條件的產品自我公告檔案。

被告們購買了分離真實檢測單和偽造檢測單的軟件系統,組織銷售偽造檢測單,無需取樣或修改檢測結果以獲取非法利益。

具體來說,在TSL公司,從2020年至2025年5月,已發行超過11.8萬份偽造檢測單,非法獲利超過1170億越南盾。

在Avatek公司,從2023年3月至2025年4月,發行超過10萬份偽造檢測單,獲利超過830億越南盾。

除了工作中的偽造行為外,被告們還實施行賄和利用職權人員影響力以申請許可證、指定檢測機構服務於國家管理的行為,行賄總額高達近40億越南盾。

檢察院認定這是一起性質特別嚴重的案件,直接侵犯國家食品安全管理領域,造成巨大的經濟和社會後果,導致人民和企業社區失去信任。

將案件公開審判旨在威懾、預防犯罪,體現處理違法行為時“無禁區、無例外”的觀點。

檢察院建議審判委員會嚴懲擔任主謀、頭目角色的被告;同時考慮對那些坦白交代、積極合作、彌補後果的被告寬大處理,以確保法律的嚴肅性和人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