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起訴書和庭審直接質證過程,從2020年至2025年4月期間,被告段友亮作為TSL公司董事會主席,與執行董事胡氏清芳商討並達成一致,主張偽造實驗性結果出售給全國有需求的個人和組織,以獲取非法利益。

達成一致後,被告芳已指示TSL公司的22名對象,包括副總經理、部門主管和員工,尋找需要上述偽造檢測結果支持的客戶,以吸引客戶完成產品公告文件、越南良好農業規範認證、食品和功能食品、水產品等不符合規定條件的自我公告文件。

被告們購買了一套分離真實檢測單和偽造檢測單的軟件系統,組織銷售偽造檢測單,無需取樣或修改檢測結果,以獲取非法利益。

具體來說,在TSL公司,從2020年至2025年5月,已發行超過11.8萬份偽造檢測單,非法獲利超過1170億越南盾。

在Avatek公司,從2023年3月至2025年4月,發行超過10萬份偽造檢測單,獲利超過830億越南盾。

除了工作中的偽造行為外,被告們還實施行賄和利用職務人員影響力以獲取許可證、指定服務於國家管理的檢測機構的行為,行賄總額接近40億越南盾。

檢察院認定這是一起性質特別嚴重的案件,直接侵犯國家食品安全管理領域,造成重大的經濟和社會後果,損害了人民和企業界的信任。

公開審理此案旨在威懾和預防犯罪,體現處理違法行為時“沒有禁區、沒有例外”的觀點。

檢察院建議審判委員會嚴懲擔任主謀、頭目角色的被告;同時考慮對坦白交代、積極合作、彌補後果的被告寬大處理,以確保法律的嚴肅性和人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