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過越南兒童與殘疾人家庭協會的信息掌握和實地工作,胡志明市第二區人民檢察院注意到許多腦癱、重度殘疾兒童在接觸行政手續方面遇到困難。
具體而言,守德坊轄區內有15名兒童儘管需要辦理身份證以享受社會保障政策,但由於嚴重殘疾狀況,他們無法前往公安機關辦公地點進行特徵識別和生物識別採集流程。
面對這一情況,第二區人民檢察院已建議守德坊公安,提議配合審查並組織為這些兒童在其住所或照料地點提供流動身份證發放服務。

收到建議後,守德坊公安迅速行動,審查國家居民數據併為這15個案例收集缺失的居住文件。
為創造最便利條件,坊公安分為兩個支持小組。第一組(包括9名有行動能力的兒童)於2026年1月24日下午在坊公安辦公地點組織信息採集。
第二組(包括6名重度殘疾、無法移動的兒童),坊公安流動工作組攜帶生物識別設備於2026年1月25日上午直接前往這些兒童的居住地辦理手續。
這一實施不僅單純解決行政手續,更是正確執行國會第205號決議關於保護弱勢群體民事權利的精神。
第二區人民檢察院也被邀請監督整個過程,以確保客觀性和符合法律規定。在全轄區擴大審查工作也正在繼續推進,以確保所有弱勢兒童都能最及時地受到人身民事權利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