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1日,峴港市人民委員會發布決定,批准投資服務於峴港自由貿易區功能區域拆遷的安置區項目,總投資約1544億越南盾。
根據批准決定,該項目將在巴納鄉實施,包括兩個組成部分:對現狀土地進行補償、拆遷以投資建設安置區,共45個地塊,其中37個地塊為7.5米寬道路,8個地塊為5.5米寬道路作為備用。
剩餘項目組成部分將投資建設安置區配套技術基礎設施工程,項目規模面積約55.86公頃。
其中將投資建設泵站、汙水收集管道,將汙水排入規劃分區批准的集中汙水處理廠,並在服務於和寧工業區拆遷的安置區項目(第3號安置區擴建 – 沿DT602線的土地開發帶)的集中汙水處理廠增建汙水處理模塊,以確保項目服務能力。
此前,1月20日,峴港市人民委員會還批准了西北地區的兩個基礎設施項目。
其中包括沿Cu De河的交通線路項目,直接連接自由貿易區。
項目將在沿線新建兩座橋梁,同時投資配套照明系統、綠化和相關技術基礎設施項目。項目總投資超過1380億越南盾。
此外,市政府還批准投資西北地區南海雲繞道升級擴建項目(從和蓮交叉口至連接蓮沼港的沿海道路交叉口段),線路總長約5.36公里,總投資超過1965億越南盾。
項目實施時間為2026年至2029年。
峴港自由貿易區規模達1881公頃,分佈在7個位置。
其中,前3個位置位於海雲坊區域,面積超過600公頃,毗鄰海雲山腳、Cu De河、南海雲繞道、金蓮灣和蓮沼工業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