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取得了圓滿成功;這是一個具有特殊戰略意義的政治里程碑,開啟了國家發展的新階段。

大會確定了國家快速和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到2030年成為具有現代工業、中等偏高收入的發展中國家;到2045年成為按照社會主義方向發展的發達國家、高收入國家。
在這一進程中,國會發揮著特別重要的作用,將黨的意志和決心制度化,形成法律框架、發展決策,確保黨的意志與人民的心願相結合,確保整個政治體系和全社會的行動統一、協調。
越南國會80多年的形成和發展歷程表明了一個一貫的規律:國會的每一步成長和貢獻都與黨的領導以及同人民的血肉聯繫密不可分。
在新的發展階段,第十四次代表大會決議對國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必須繼續建設真正成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代表人民意志和願望的國會;發揚國會組織和活動中的民主、法治、現代、專業、科學、公開、透明、高效、有效,決定國家重大問題,對國家機關活動進行最高監督;發揮國會常務委員會在解釋法律方面的作用和責任;更新思維,完善立法方式和程序,確保專業性、科學性、及時性、有效性,滿足新時代國家快速、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第十四次代表大會決議明確了重大戰略方向:繼續建設和完善國家快速和可持續發展的同步體制,其中政治體制是關鍵,經濟體制是核心,其他體制非常重要。
確立新的增長模式,重組經濟結構,大力推進工業化、現代化,以科學、技術、創新和數字化轉型為主要動力;大力發展、全面發展越南文化和越南人民;建設現代化、達到地區和世界水平的國民教育;突破發展科學、技術、創新和國家數字化轉型;可持續管理社會發展,確保社會進步、社會公平,關心人民生活;有效管理和使用資源,保護環境,主動適應氣候變化;加強國防、安全,建設革命、正規、精銳、現代化的人民軍隊和人民公安,牢固保衛社會主義越南祖國;大力推進同步、創新地開展全面、深入、有效的對外和國際融入活動;大力發揮人民的主體作用、社會主義民主、人民的力量和全民族大團結;繼續大力推進建設和完善越南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繼續大力推進建設、整頓純潔、全面堅強的黨,提高黨的領導、執政能力和戰鬥力……
所有這些方向都必須由國會轉化為同步、統一、可行和穩定的法律體系。
國會明確指出:第十四次代表大會決議制度化的質量和進度,正是評估下屆國會活動效力和效果的最重要尺度。
所有法律、法令、決議的制定計劃;所有關於經濟社會發展、國家預算、公共投資、國防、安全、對外……的決定,都必須直接服務於實現第十四次代表大會提出的目標和任務。

國會黨委確定在黨第十四次代表大會後需要繼續有效實施的一些重點任務:
第一,緊跟中央、政治局和黨第十四次代表大會決議的指導和方向,有效制定和實施國會黨委的行動計劃、第十六屆國會全任期立法計劃和全任期監督計劃;加強監督、檢查根據總書記蘇林同志在大會開幕式上的指示精神對黨的決議、主張的制度化和執行情況:“完善發展體制和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以執行為衡量標準”;堅決克服“法律對但執行難”、“議會上通,基層上堵”、“上熱下冷”、“說多做少”、“決策對但執行慢”的狀況,避免資源浪費,減少人民的信任;完善權力控制機制,使權力始終在法律、道德、文化、民族傳統和人民信任的框架內。
第二,集中全面、周到地準備,以成功組織第十六屆國會代表和2026-2031任期各級人民議會代表的選舉。
努力選舉足夠數量,確保代表結構,但必須優先考慮代表質量,選擇、推薦真正在品質和能力上突出的人。同時,通過議會活動提高政治本領,發揮國會代表的作用,提升其責任,特別是黨員代表必須真正成為先鋒、模範,有奉獻渴望,敢想、敢做、敢創新、敢負責,將共同利益置於首位,真正成為人民意志和願望的忠實代表;具有堅定的政治本領、純潔的道德、深厚的專業知識和良好的代表活動技能;具有視野和分析政策、制定政策以在新時代建設國家發展的能力。
同時,國會各機關也主動、積極準備第十六屆國會第一次會議的內容。
第三,繼續革新組織、活動,實現專業化和現代化,以更好地滿足國家新時代實踐的要求;繼續努力、奮鬥,革新工作作風,正如總書記蘇林同志曾表示的:“說了就做 – 做得快、做得對、做得有效、做到底”。
繼續大力革新立法思維,朝著建設和引領發展的方向;促進戰略突破,建設新的發展生態系統;集中完善、同步體制,以實現國家快速、可持續發展。
國會、國會各委員會決心有效實施“數字國會”模式。國會確定數字化轉型必須成為經常性活動,“數字掃盲”需要推廣,使每位國會代表都具備熟練的數字技能;大力應用人工智能(AI)、虛擬助手於立法、監督工作,提高活動質量和效果。

第十四次代表大會決議要求繼續建設和完善由越南共產黨領導的、屬於人民、來自人民、為了人民的越南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革新政治體系的核心任務;是具有基礎意義的制度支柱,確保國家在新時代快速、可持續發展。
這不僅是完善法律框架的要求,而且是塑造國家權力組織模式和現代國家治理方式的過程,符合國家在新背景下的發展要求。
貫徹總書記蘇林同志的指導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任務必須置於建設和整頓黨及政治體系的總體工作中;與建設現代、有效、高效的國家治理體系相結合;具有同步、統一的法律體系,得到嚴格執行;保障和保護人權、公民權。
國會在完善國家機關組織和活動的體制方面發揮著核心作用;確保國家權力是統一的,有分工、協調和嚴格控制;大力革新國家治理,從純粹行政管理模式轉向建設發展、服務人民和企業的治理模式,以服務社會的效果、質量作為國家機關的主要衡量標準。
國會將繼續集中完善關於各級政府職能、任務、權限、組織機構、編制、工作關係的法律;大力推進按照“地方決定、地方做、地方負責”的方針進行分級、分權,同時建立嚴格、有效的權力控制機制;加強公務員執行中的問責、紀律、規矩;建設現代化、高效、服務和建設發展的國家管理系統、國家治理體系,建設數字政府、數字政權。
特別是,代表大會決議強調要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確保人民當家作主的實質;加強機制讓人民參與制定、監督和評議政策、法律;緊密黨、國家和人民之間的血肉聯繫。
這既是越南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本質,也是其堅實的政治-社會基礎。
本著這一精神,國會加強公開、透明;提高政策討論、決策和最高監督的質量;大力發揮國會代表在代表人民意志和願望方面的作用和責任。
與立法活動一起,國會繼續革新和提高最高監督質量,將監督視為確保法律、決議得到嚴格執行、一致和有效的關鍵環節。
監督不僅是為了發現違規行為,更重要的是為了排除障礙、完善政策,確保法律真正進入生活。通過監督,國會有助於完善政策,提高國家治理的效力和效果,鞏固人民對國家的信任。
完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正是為國家到2045年的發展渴望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是確保黨的所有主張得到及時制度化、國家的所有政策得到嚴格執行、人民的所有合法權利和利益得到尊重和保護的根本保證。
在黨第十四次代表大會之後,國會黨委將及時更新大會討論、決定的內容到國會黨委的行動計劃中,以便從任期初、年初就有效實施代表大會決議,明確責任、路線圖、資源和檢查、監督機制;確保黨的所有主張、決策得到充分、及時的制度化;強調紀律、規矩;言行一致。
面對新發展階段的巨大要求和光榮任務,國會深刻認識到對黨、對人民、對歷史的責任。
憑藉團結、革新、責任的傳統;憑藉黨的直接、全面領導;憑藉人民的共識、支持,國會決心以最高決心部署實施黨第十四次代表大會決議,與全黨、全民、全軍一起,在新時代實現建設強大、繁榮、幸福的越南的渴望。
每位國會代表 – 作為人民意志和願望的代表 – 繼續高舉對選民和祖國的責任感;主動更新思維,提高本領、智慧、品質;積極、實質地參與立法、監督和決定國家重大問題的活動。
每部頒佈的法律、每項通過的政策必須真正源於共同利益,滿足國家發展的要求、人民的正當願望,並符合黨第十四次代表大會決議的精神和目標。
國會期望並相信將繼續得到全國選民和人民的信任、熱愛、支持;得到黨中央委員會、政治局、書記處的經常、全面領導;得到國家主席、政府、越南祖國陣線和政治體系內各機關的有效配合;得到國會代表的積極、有效、熱心的參與;得到國會辦公廳、民族委員會、國會各委員會、國會代表團和人民議會、各部委、相關機關、通訊社、新聞機構和各地方全體幹部、公務員、職員、勞動者的責任感、盡心、盡力。
共識、信任和全民族大團結的力量,正是國會完成黨、國家和人民賦予的使命,使黨第十四次代表大會決議真正快速進入生活的堅實基礎;與全黨、全民、全軍一起,實現建設和平、獨立、民主、富強、繁榮、文明、幸福、穩步走向社會主義的越南的渴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