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嘉萊省境內,目前出現許多與能源項目規劃區域內土地買賣、轉讓、囤積相關的信息,特別是風電和太陽能項目。
這一問題潛藏著土地投機、引發糾紛、群眾投訴的風險,給國家管理和項目實施帶來困難。
加強管理,防止投機
為了及時掌握和整頓情況,嘉萊省人民委員會主席要求各鄉鎮人民委員會主動掌握土地利用管理情況,特別是在已規劃、正在規劃和預計規劃實施能源項目的區域。
各地需要加強宣傳,公開土地利用規劃和計劃信息;建議民眾不要參與基於謠言和非官方信息的土地買賣、轉讓;及時發現和制止擅自分割地塊、違規買賣土地的行為。
省領導表示,根據2024年《土地法》,對於能源項目,國家將根據第79條規定收回土地實施項目,或投資者選擇根據第127條第1款c點規定獲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而不是強制投資者與土地使用人協商獲得土地使用權。
省人民委員會主席還要求省公安加強力量,及時發現、制止和嚴肅處理違法行為,特別是散佈虛假信息、欺詐、擾亂治安秩序的行為;與地方政府和相關廳局密切配合,確保社會穩定。
加快項目進度
關於能源項目,省領導已要求境內可再生能源項目投資者加快實施進度,按照計劃和承諾推進。
需要加快進度的項目包括:雲耕風力發電廠(平定省)、亞邦-諸波隆、雲耕1號、雲耕2號、永盛;大型太陽能項目包括亞利(嘉萊省)、克隆巴2號、富善、諸玉、莊德;安溪生物質發電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