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交通警察局(公安部下屬)代表稱,一名居住在河內的男性司機於1月27日上午前往第9公路交通警察隊總部處理事務。他陳述稱,四天前駕駛一輛7座汽車前往清化省。由於下雨和道路泥濘,車輛被泥土濺起。回到河內後,他知道車輛被泥土覆蓋,車牌被遮擋,但因工作繁忙未能及時清洗車輛。
河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隨後對司機處以罰款,因其駕駛車牌文字和數字不清晰的車輛。對於此違規行為,司機被罰款2300萬越南盾,並在駕駛執照上扣除6分。

此前,1月26日10:30,司機駕駛一輛7座汽車在32號國道上行駛。當接近丹鳳鄉丹鳳花園時,車輛被第9公路交通警察隊的工作組攔截檢查。警察記錄顯示,由於被泥土濺汙,車輛的車牌文字和數字不清晰。
交通警察通知司機可能被罰款2200萬越南盾。該男性司機認為此行為僅應罰款90萬越南盾,因此要求交通警察隊根據其違規行為製作記錄,並錄製視頻上傳至社交媒體。此事引發爭議性評論,有人表示同意,也有人認為這種情況只應予以提醒。
交通警察局代表表示,在檢查過程中,職能部門不會對車牌僅因暫時被灰塵、泥土覆蓋的情況製作罰款記錄。對於泥土長期附著、車主故意不清洗的情況,職能部門將嚴肅處理。
根據第168/2024號法令,遮擋、模糊或更改車牌的行為,對汽車車主將處以2000-2600萬越南盾罰款,並在駕駛執照上扣除6分;對摩托車將處以400-600萬越南盾罰款,並在駕駛執照上扣除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