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峴港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阮士科(52歲)、杜氏麗(37歲,會計)、阮文雄(42歲)、陳文七(51歲)、黎阮東軍(25歲,均居住在峴港市)、阮士明進(26歲,MT廣達股份公司總經理)涉嫌違反資產拍賣活動規定的案件,涉及廣南省(舊)的砂礦。

根據起訴書,MT廣達公司註冊資本為1000億越南盾,由進擔任總經理。然而,所有活動的管理和運營均由科先生負責。

科先生成立公司,並請親戚、熟人擔任股東,包括:進(親生兒子)持股68%,武氏紅絨(妻妹)持股30%,軍持股2%。該公司在廣南省(舊)實施了一些項目。

而農山農場股份公司註冊資本為1500億越南盾。其中,絨女士持股59%,擔任總經理;進持股49%;軍持股1%。

該公司在農山縣(舊廣南省)實施了一些項目。

2024年10月18日,拍賣公司組織拍賣位於廣南省奠盤縣奠壽鄉DB2B礦點的建築用砂礦產資源開採權。

起拍價為R=5%(超過12億越南盾)。共有35家企業提交文件參與拍賣,其中28家企業符合條件。

拍賣會於2024年10月18日舉行,持續至次日凌晨結束。MT廣達公司出價最高,價格為R=1,534.6%(相當於超過3700億越南盾),比起拍價高出306倍以上。

調查過程確定:根據稅務申報文件,MT廣達公司和農山農場公司2023年的財務報告顯示,每家企業的所有者權益為10億越南盾。

在參與DB2B礦點拍賣之前,科先生已指示杜氏麗——兩家公司的會計——編制補充稅務申報文件。

其中補充了2023年的財務報告,內容是將MT廣達公司的所有者現金出資從10億越南盾提高到2000億越南盾;農山農場公司從10億越南盾提高到1500億越南盾。

補充申報文件已獲稅務機關通知接受。

麗打印出來簽字、蓋章,然後與其他文件一起放入兩家企業參與拍賣的能力文件中,提交給拍賣公司。

在編制MT廣達公司的財務報告時,麗打電話給進並得到同意,因此在財務報告和附件中偽造了進的三個簽名。

對於農山農場公司的財務報告,麗打印出來交給絨女士簽字。

同一天,2024年10月18日,科先生要求進簽署授權書,授權七先生代表MT廣達公司參與拍賣;要求絨女士簽署授權書,授權雄先生代表農山農場公司參與拍賣。

科先生告訴進在家等待上述人員參與拍賣,必要時將前來代替七先生參與拍賣。

拍賣前,科先生與軍、七、雄討論了拍賣方式,必須遵循價格階梯,如有問題,科將通過電話、Viber聯繫。

在參與拍賣過程中,小組通過短信向科先生報告各輪拍賣結果。科先生在外面直接指揮、指導兩家公司的出價上漲,遵循一個價格階梯。如果其他拍賣參與者推高價格,也遵循一個價格階梯,不得突然出價過高。

經過100多輪後,雄先生填寫了無效表格,因此農山農場公司被淘汰。

對於MT廣達公司:2024年10月19日凌晨0點後,進代替七先生參與拍賣。

進也通過電話、短信與科先生交流。根據科先生的指示,進在第200輪以R=1,534.6%的價格成為最高出價者。

各被告人承認科先生是兩家公司所有活動的管理者和運營者。股東只是掛名,科先生並未出資,也未像財務報告中那樣增加出資。

麗女士承認偽造簽名。

職能部門已對MT廣達公司因提供虛假信息、文件,使用偽造文件註冊參與拍賣而處以罰款;政府已取消拍賣結果。

起訴書評估被告人的行為給國家、拍賣公司和參與拍賣的企業造成了超過1.446億越南盾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