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同奈省隆城縣公安已決定對V.T.Đ.(35歲,西寧省人)進行刑事暫扣,以調查其涉嫌猥褻16歲以下人員的行為。

V.T.Đ.是隆城縣祿安-平山工業區T.D.公司的員工。

此前,隆城縣公安接到居民報案,稱祿安-平山工業區內一家企業發生未成年人受侵害事件。

隨後,縣公安迅速核實情況、收集資料證據,並與相關單位、嫌疑人進行工作。

調查確定,1月26日19時15分左右,在T.D.公司(隆城縣蒙奔村)的衛生間區域,V.T.Đ.對一名2010年出生的未成年人實施了猥褻行為。

在公安機關,V.T.Đ.已承認其犯罪行為。

根據收集到的資料證據,隆城縣公安認定V.T.Đ.的行為具有《刑法》第146條規定的“猥褻16歲以下人員”罪的特徵。

目前,隆城縣公安正在繼續完善案卷,澄清相關情節,以便依法嚴肅處理。

建議刪除猥褻受害者信息

據同奈省公安表示,受害者的信息按規定保密,以確保兒童的合法權益。

通過此事件,公安機關建議各機關、企業、家庭和社區加強管理監督工作,及時發現和舉報侵害兒童行為。

當發現違法行為跡象時,民眾應迅速向公安機關報告,以便及時受理處理,為保障當地社會治安和安全作出貢獻。

此外,公安機關建議已發佈、分享與受害者相關信息(特別是洩露信息、圖像或可識別未成年人細節的內容)的電子信息網站、社交媒體和個人,緊急審查並刪除。

傳播不當信息可能嚴重影響兒童的心理、名譽和合法權益,同時不符合有關兒童保護和隱私保護的法律規定。

此前,社交媒體上流傳了一段視頻和內容,稱“在同奈省祿安工業區公司工作時遭到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