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林同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黎仲安簽署了關於阮世學——原德靈縣人民委員會副主席,現任嘉協鄉黨委書記——執行保護舉報人信息保密規定的舉報內容結論。
根據結論,2021年4月10日,有人舉報貢熱鄉人民委員會主席T.V.D.在執行公務中有違法行為。
2021年8月3日,時任德靈縣人民委員會副主席的阮世學簽署了不受理舉報的通知。
然而,該通知中顯示了舉報人的姓名和地址。該文件隨後被髮送給多個機構、單位和個人,包括原德靈縣人民委員會領導、原德靈縣監察局、舉報人以及其他一些單位。
2025年5月8日,舉報人繼續向林同省人民委員會主席提交反映該事件的信件。省人民委員會指派省監察局介入核實。在工作過程中,阮世學解釋並承認了錯誤。
林同省人民委員會得出結論,阮世學簽署的通知中顯示舉報人姓名和地址的行為違反了保護舉報人信息保密的規定。原因被確定為原德靈縣人民議會和人民委員會辦公室、公民接待處及相關個人未仔細研究規定,導致發佈文件不當。
儘管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此行為可能影響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損害被舉報人及相關個人所在機構和單位的聲譽。
因此,省領導要求相關個人停止違規行為,並指派相關機構澄清阮世學的責任。省還要求澄清原德靈縣人民委員會主席陳德功(現任和寧鄉黨委書記)以及許多相關集體和個人的連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