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3日,第6高速公路巡邏交通管制隊(第6隊)的代表,隸屬於交通警察局第6室(公安部),表示已處理一起臥鋪客車超載乘客數量的案件。
通過在其負責的高速公路線上對運營運輸車輛進行巡邏和檢查,當天10時25分,第6交通警察隊攔下了一輛由司機T.V.T.(44歲,居住在河靜省)駕駛的臥鋪客車,該車正在金蘭-芽莊高速公路上行駛。檢查發現,該臥鋪客車載有53名乘客,而車輛僅允許載客46人。
司機T.因“運輸超過車輛允許載客數量的乘客”行為被交通警察記錄在案。對於此行為,司機T.將被處以每名乘客150萬越南盾的罰款,司機罰款總額為1050萬越南盾。
車主也將因“允許僱員實施超載乘客行為”被記錄在案,並處以每名乘客600萬越南盾的罰款,車主罰款總額為4200萬越南盾。
司機和車主的罰款總額為5250萬越南盾。
據第6隊代表稱,臨近2026年農曆新年期間,該隊負責的高速公路線路上的車輛數量大幅增加,尤其是長途客車。客車超載不僅違反法律,還潛藏著嚴重交通事故的風險。
職能部門建議運輸企業和司機絕對不要因眼前利潤而忽視安全,需嚴格遵守允許載客數量的規定,確保車輛技術條件符合要求後方可上路。
民眾在春節期間選擇客車出行時,也應主動拒絕乘坐超載車輛,及時舉報違規行為,共同為每個家庭帶來一個平安、圓滿的春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