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通過新增28個試點商業住宅用地

2月6日上午,胡志明市第十屆人民議會召開第八次會議(專題會議),這是本屆任期的最後一次會議,根據國會第171號決議,通過了2025年胡志明市範圍內預計實施試點項目的28個地塊清單(第四批)。

據此,28個地塊面積為750,613平方米,其中預計轉換用途的稻田面積為208,767平方米。

根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呈文,建議人民議會審議決議通過(第四批)30個地塊清單。然而,經過審核,胡志明市人民議會評估只有28個地塊符合標準和條件。

對於剩餘的2個地塊,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指示審查、考慮、補充和完善呈文內容,確保符合法律規定。若確保按規定補充完整法律手續,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將具體報告每個項目,編制清單並重新提交人民議會。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負責確保提交給胡志明市人民議會的土地檔案中內容、信息、數據、文件、數字的準確性、完整性和一致性。繼續審查,並僅在確保完全遵守法律規定條件的情況下組織實施項目。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在城市電子信息門戶上公佈、公開預計實施試點項目的地塊清單;發佈關於同意房地產企業實施試點項目的通知。

此前,在9月29日的會議上,胡志明市人民議會通過了第一批包括54個地塊(總面積超過650萬平方米)實施試點項目。在11月14日的會議上,胡志明市人民議會通過了第二批包括42個地塊(總面積超過470萬平方米)實施試點項目。在12月26日的會議上,人民議會通過了(第三批)包括64個地塊(總面積超過270萬平方米)。

182個地塊,面積超過1,460萬平方米

隨著胡志明市人民議會通過新增28個第四批地塊,截至目前,該市已有182個地塊,總面積近1,420萬平方米,被納入為胡志明市提供住房來源的試點項目。

國會第71號決議允許通過關於接收土地使用權或已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協議實施商業住宅試點項目。

與現行法律要求必須擁有或接收100%住宅用地不同,該決議允許房地產企業實施試點項目,接收土地使用權轉讓,轉換一個、部分或各類土地(農業用地;非農業用地非住宅用地;住宅用地和其他土地)的使用目的,以實施試點項目,前提是地塊符合地方住房發展規劃、計劃和方案。

目前,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繼續審查預計實施試點項目的地塊,以繼續允許公司實施商業住宅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