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上午,芹苴市人民議會召開第九次會議(專題會議)以通過各項決議。

在會議通過的8項決議中,值得注意的是關於調整芹苴市城市發展項目投資主張和增強城市適應能力的決議。

該項目的許多子項將被削減,例如將安平安置區投資規模減少至28.28公頃;削減三條市內溝渠,包括芒祿91B溝、翁道溝和梅樹溝;不實施八月革命路路面升級;不實施從二號賓館到寧僑橋段的芹苴河堤防欄杆加高工程等。

補充兩個新的投資子項,包括為丐溪船閘泵站提供設備,補充芹苴河堤後路段以及從參將涵洞到Vincom區段長170米的公園。

關於資金來源,調整後的總投資額超過8.971萬億越南盾(比之前使用ODA資金的總投資額減少1960億越南盾),項目實施時間從2016年調整至2028年12月31日。

ODA項目已完成一半或三分之二,芹苴市決定使用預算資金完成項目

上述芹苴市城市發展和增強城市適應能力項目於2016年獲得政府總理批准,使用ODA資金實施。截至貸款協議結束(2024年6月30日),在總投資9.167萬億越南盾中已撥付約7.586萬億越南盾。

然而,當貸款協議結束時,26個施工包中有8個未按批准的設計文件完成全部工作量,有1個施工包尚未開展招標工作。

此外,還有一些項目子項尚未實施,如八月革命路路面升級、芹苴市城市交通管理中心設備支持子項。

芹苴市人民議會主席鄧文生在會議上表示,項目的某些子項已完成一半,有些完成了三分之二,“不能就這樣放著,必須完成”。

根據芹苴市人民委員會,截至ODA貸款協議結束時,項目未按批准規模同步完成,仍有一些施工子項未完工。因此,為確保完善城市防洪系統,結合改造城市景觀和環境衛生條件的目標,繼續推進完成項目至關重要。

由於ODA資金已無撥付效力,必須補充地方預算資金以完成剩餘的施工子項。

建議明確集體和個人責任

在通過決議前提交審查報告時,芹苴市人民議會經濟預算委員會主任武金傳建議芹苴市人民委員會避免在未來出現項目實施時間延長和增加項目投資主張調整的情況,以免造成損失、浪費,降低項目投資效益。

同時,明確相關集體和個人在組織推進、實施項目過程中導致進度緩慢、在項目執行時間和ODA貸款協議結束時未按批准規模同步完成各子項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