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1日,得樂省人民檢察署消息來源確認,該單位剛發佈起訴書,起訴阮南大順(37歲,居住於得樂省Ea Tam坊)為造成三人死亡慘案的嫌疑人,以審理殺人、搶劫財產和非法使用軍用武器等罪名。
根據起訴書,2022年,順與阮氏金H.(33歲)同居如夫妻,育有一名共同子女。
由於順吸毒成癮,不務正業,陳氏D.(H.的母親)將H.和子女帶回得樂省Thành Nhất坊第10居民組阮科登路家中居住。
約2025年9月12日20時,吸毒後,順認為被妻子家庭虐待。多次撥打電話但H.未接聽,順遂產生殺害H.全家的意圖。隨後,順取釘錘和菜刀放入背包,搭乘摩托車前往D.家。
9月13日凌晨,開門後,順衝入攻擊家庭成員。順使用錘子和刀殺害H.、D.和裴文N.(H.的弟弟),導致三人死亡。
陳晉P.(12歲,H.的親生子女)被刺重傷。僅3歲幼兒為順與H.的共同子女未遭殺害。

作案後,順在屋內搜查,搶劫一部手機和約6-7百萬越南盾後逃跑。逃亡途中,順潛入一戶居民家盜竊衣物更換以避偵查,同時供認已在案發現場吸毒。
約9月13日6時30分,到達丁努普路區域時,順用刀脅迫一名婦女,搶劫摩托車、兩部手機和現金。隨後,順丟棄剛侵佔的財產以避免追蹤。
至同日約8時30分,得樂省公安力量已逮捕阮南大順。
調查機關確認嫌疑人使用屬於高殺傷性清單的刀具侵犯他人生命健康,具備構成非法使用軍用武器罪要素,根據刑法第304條已補充起訴此罪名。
此案被得樂省跨部門訴訟確定為重點案件,集中調查、起訴和依法嚴肅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