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除了陳海生先生外,公安還起訴了阮文富(38歲,拉迪高嶺土礦運營總監)和潘雄嶺(44歲,拉迪礦技術員),均因非法開採礦產行為。
據調查機構稱,職能部門發現拉迪高嶺土礦(順化市阿魯伊一鄉杜特廷一村)有超出許可範圍開採的跡象。該礦由自然資源與環境部許可給順化市瓷磚礦產股份公司開採。
鑑於案件性質複雜,經濟警察處已向順化市公安局長報告,並一致決定設立專案組進行鬥爭和處理。
專案組由順化市公安局長阮青俊少將和副局長、調查警察機關負責人胡春芳大校直接指導。
核實過程顯示,順化市瓷磚礦產股份公司(地址:順化市順化坊阮長祚路2A號),由高文明先生(居住於胡志明市)擔任法定代表人,獲得拉迪礦的開採許可。
隨後,該企業將開採權轉讓給由陳海生先生擔任總監的胡塞拉礦產開採與加工有限責任公司。
儘管清楚知道礦區的許可邊界,從2019年6月至2025年8月,陳海生先生仍指示阮文富和潘雄嶺組織開採超出允許面積的高嶺土。非法開採面積約11,209平方米,礦產總價值超過90億越南盾。
超出許可範圍開採的高嶺土被運往加工廠,隨後出售給有需求的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