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胡志明市公安局表示,調查警察機關已對馬清和吳維東(均為49歲,居住在胡志明市)發出緊急拘留令,以調查“擾亂公共秩序”行為。
此前,大約在2月10日凌晨2點30分,馬清先生駕駛一輛賓利汽車,在阮文長街與阮文長街交叉口(濱城坊)附近與一輛由L.N.T.(34歲)駕駛的網約出租車發生碰撞,車上載有乘客N.V.H.A.(39歲)。
碰撞後,各方在交叉口區域停車進行交流、爭吵、口角。不久後,吳維東騎摩托車到達現場,並與馬清一起參與爭吵。
馬清和吳維東追趕並毆打H.A.先生。事件僅在市民勸阻和濱城坊公安巡邏力量配合濱城交警隊到達現場後才停止。

胡志明市公安局警告並堅決嚴肅處理因交通參與中的小矛盾引發的聚集、打架、使用兇器或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實際情況表明,僅因輕微碰撞、一時爭吵或缺乏剋制,許多對象已採取暴力行為,造成他人受傷,破壞治安秩序,並對社會產生不良影響。
市公安局確認,所有在街道上的流氓、衝動行為都將被迅速發現、追查,並依法嚴肅處理,包括行政處罰或如果構成犯罪要素則追究刑事責任。
市民應提高法律意識,保持冷靜,文明應對,絕對不以暴力解決矛盾。同時確認決心鬥爭到底,不容忍任何藐視法律、破壞社會安全秩序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