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初合併支付養老金:需退還資金的情況

越南社會保險表示,系統已合併支付2026年2月和3月的養老金和社會保險補貼,與2026年2月的支付期同步,以便受益人歡度春節、迎接新年。

然而,合併支付兩個月可能會產生一些情況。

如果正在領取養老金或補貼的人在2026年2月去世,社會保險機構將從受益人去世後的下個月起收回已支付的款項,即收回2026年3月應享有的金額。

如果受益人在2026年2月之前去世,但親屬未及時報告減員或未完成死亡通報手續,社會保險機構將從受益人去世後的下個月起收回已支付的款項,包括已收到的2026年2月和3月的款項。

據越南社會保險稱,收回行為符合法律規定,旨在確保支付給正確的對象、正確的享受時間,並維護基金管理的透明性和紀律性,同時不影響人民的合法權益。

目前全國有超過350萬人每月領取養老金和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機構通過以下三種靈活方式實施支付:

– 一是通過個人賬戶支付,最遲於每月5日完成。

– 二是從每月2日至10日在支付點以現金支付,從每月11日至25日在郵局交易點支付。

– 三是在居住地支付,適用於80歲及以上或因病無法親自領取款項的人。

關於權益,當領取養老金、社會保險補貼或每月補貼的人去世時(不包括領取每月撫卹金的人),親屬可享受喪葬補貼、每月撫卹金或一次性撫卹金,以及符合條件的親屬的醫療保險卡。

如果勞動者不符合領取養老金的條件且未達到領取社會退休補貼的年齡而去世,親屬可領取勞動者未享受期間的一次性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