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務部長回應興安省選民關於增加鄉級和教師編制的建議

在第十五屆國會第十次會議後,興安省選民建議研究並考慮在合併後為基層單位補充編制,實施兩級地方政府模式。原因是合併後鄉級專業科室的工作量大,要求專業水平高。

特別是醫療、教育、財務與會計、信息技術等領域的專業人員,以滿足大量工作的需求,並有效、高質量地實施分級和分權。

正在協調提出2026-2031年期間的編制方案

對此,內務部長杜清平明確表示,基於政府關於各級行政單位重組和構建兩級地方政府模式的指導委員會指導,以及執行政治局、書記處、各省市委常委會的163號和174號結論,已主動決定並安排2025年總編制中在地方黨政機關、團體機構工作的編制。

這確保不超過2026年底前有權機關批准的編制總數。

目前,執行中央組織部的意見,基於各部委、行業、地方提出的編制需求,內務部正在與中央組織部協調,提出各部委、行業、地方2026-2031年期間的編制方案,以向政治局報告。

其中,提出原則,預計基於各單位在機構、組織中按崗位結構安排公務員、職員的方式確定2026-2031年期間編制需求的方案(根據行政單位分類、人口、地區特殊因素進行調整)。

在2026-2031年期間編制方案獲得有權機關批准後,內務部建議興安省繼續依據職能、任務;崗位和每個崗位的工作量等標準。

同時考慮設備、工作手段的現代化程度和信息技術應用;實際使用被分配編制的情況;人口規模、自然面積、鄉級行政單位數量以及政治安全、社會秩序、社會治安特點。

從而主動安排並向管理範圍內的每個機構、組織、單位分配編制,確保不增加2026-2031年期間有權機關批准的編制數量。

安排和使用教師編制的解決方案

關於教師編制,內務部長杜清平建議各地,包括興安省,在有權機關批准的編制總數內平衡、管理、安排、使用編制,並同步實施各項任務和解決方案。

包括審查、重新安排學校、班級結構,確保每班學生人數符合教育與培訓部的指導,適應各地區、地點的實際情況。

重組、合理安排隊伍,將教師從過剩地區調往短缺地區,以解決地方局部教師短缺問題;同時完善政策以克服教師招聘來源不足的情況。

加強自主機制,結合按方向減少預算工資工作人員數量、增加事業收入來源工資工作人員數量的方式重組工作人員數量,適應財務自主程度。

這基於改革預算分配方式,按訂單機制適應普通教育機構服務提供的規模和質量。

同時及時調整和平衡有權機關分配的國家預算工資編制指標,從經濟性、高自主能力的公立事業單位轉向教育機構,確保按要求精簡編制目標。

如果分配的教師編制數量仍低於教育與培訓部頒佈的標準,建議省級人民委員會確定教師崗位的合同工數量,提交同級人民議會審議決定。

這確保不超過教育與培訓部頒佈的標準數量與被分配工作人員數量之間差異的70%,符合關於行政機構和公立事業單位某些類型工作合同的第111/2022號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