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清化省公安稱,通過情報工作,該省公安經濟警察局發現居住在清化省春立鄉的52歲黃庭達在保護野生動物領域有違法行為,涉及優先保護的瀕危、珍貴物種。
通過專業措施,公安力量確認黃庭達經常收購野生動物,其中包括老虎,然後熬製膏藥以非法牟利。
為了掩蓋自己的犯罪行為,達在家中建造了秘密地窖,安裝了堅固的鐵門和監控攝像頭系統進行監視和警戒。
檢查達的住所,公安發現地窖區域儲存了兩隻已冷凍的老虎,以及許多用於熬製膏藥的物品和工具。
與公安合作,達初步供認使用社交網絡Zalo聯繫阮尹山(31歲,居住在清化省紹中鄉)購買兩隻已去除內臟的老虎,總重量近400公斤,金額近20億越南盾。

根據文件和證據,2月13日清化省公安調查警察機構已立案起訴,起訴被告,臨時拘留黃庭達,罪名是“違反保護瀕危、珍貴動物規定”,依據刑法第244條第1款。
擴大案件調查,清化省公安已傳喚阮尹山前來合作。
在公安機構,山供認從河靜省地區的一名老撾人購買了兩隻老虎,然後運回清化省轉售給黃庭達以非法牟利。
清化省公安調查警察機構已起訴被告,臨時拘留阮尹山,罪名是“違反保護瀕危、珍貴動物規定”。

清化省公安正在繼續擴大案件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