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1日,第六高速公路巡邏與交通管制隊(第六隊)第六室交通警察局(公安部)領導表示,該單位剛剛處理了數十起汽車和客車在從胡志明市到慶和省的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駛的案件。
2月20日約15時53分,一輛客車在雲峰-芽莊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駛,速度為123公里/小時,而限速為90公里/小時(超速33公里/小時)。這輛客車將被交通警察發送“電子罰單”通知。
因此,這輛客車的司機將被記錄“駕駛車輛超過規定速度20-35公里/小時”的行為,將被罰款600萬至800萬越南盾,並扣除4分駕駛執照分數。

此前,同一天12時42分,交通警察在雲峰-芽莊高速公路上發現一輛汽車超速行駛,速度為127公里/小時,而限速為90公里/小時(超速37公里/小時)。警察發送“電子罰單”通知,並將記錄“駕駛車輛超過規定速度35公里/小時以上”的行為,將被罰款1200萬至1400萬越南盾,並扣除6分駕駛執照分數。
23時25分,交通警察在雲峰-芽莊高速公路上發現一輛客車超速行駛,速度為101公里/小時,而限速為90公里/小時(超速11公里/小時)。
司機將被髮送“電子罰單”通知,並被記錄“駕駛車輛超過規定速度10-20公里/小時”的行為,將被罰款400萬至600萬越南盾,並扣除2分駕駛執照分數。
據第六隊領導介紹,從胡志明市到雲峰的高速公路是重要的交通路線,有助於縮短從南部、中部和北部各省的交通時間並促進貿易往來。
通過基本調查工作,預計在春節後返回胡志明市、同奈等地的人口數量將增加,因此將加強力量組織24小時雙向測速,特別是針對“客運交通工具”。
2月20日,該單位發現了49起客車超速行駛的案件。其中,18起案件超速5-10公里/小時(低於允許的最高速度);25起案件超速10-20公里/小時;5起案件超速20-35公里/小時;1起案件超速35公里/小時以上,罰款總額為1.892億越南盾。

第六隊領導建議司機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
1. 遵守標誌和監控系統:目前整個高速公路已覆蓋交通警察局的電子罰單攝像頭。即使沒有看到執法人員的身影,也不要掉以輕心,因為所有違規行為都會被記錄並隨後嚴肅處理。
2. 控制速度和“安全距離”:速度越高,剎車距離越長。請保持車輛之間的安全距離,以確保在前方車輛緊急剎車或遇到突發情況時有足夠的反應時間。
3. 絕對不要“趕時間”接客:對於客車來說,超速行駛以趕回胡志明市接客是漠視人民生命安全的行為。企業主需要通過行程監控系統(GPS)進行嚴格監督,並對違規司機實施嚴厲的內部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