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上午新聞:胡志明市春節假期旅遊收入達12.150萬億越南盾

胡志明市春節假期旅遊收入達12.150萬億越南盾

2月22日下午(農曆正月初六),胡志明市旅遊局表示,在2026年丙午春節的9天假期(從2月14日至22日),該市旅遊收入達到12.150萬億越南盾,比去年同期增長42.9%。

根據旅遊局的統計,該市各旅遊區、景點的遊客量達到432萬人次,增長35%;國際遊客到訪該市達到17萬人次,比2025年同期增長51.7%。

特別是客房入住率約為75%,增長10%。這一成果得益於旅遊局、各坊、鄉、特區人民委員會、旅遊企業、旅遊住宿設施、旅遊區、景點等的努力,他們組織了多樣化的活動迎接2026年丙午春節,吸引了國內外遊客。

2026年丙午春節期間,胡志明市還記錄了城市旅遊、春節遊玩-參觀-體驗的趨勢,集中在特色產品和中心空間,大型固定春節活動留住遊客在城市並增加服務消費。

國內遊客到訪城市主要是探親結合旅遊、家庭-朋友群體,短期出行趨勢,“市內遊”如花街、步行街、春節市場、購物-美食-活動。

而春節期間入境遊客普遍增加在城市觀光、文化-美食體驗、結合鄰近線路旅遊等細分市場。

在全國範圍內建設鄉級數字化轉型模式

2月23日上午新聞:胡志明市春節假期旅遊收入達12.150萬億越南盾

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科學技術發展、創新與數字化轉型指導委員會主任蘇林已簽署發佈該指導委員會2026年工作計劃。

值得注意的是,指導委員會責成各部委、行業、地方組織培訓,提高幹部、公務員、職員、勞動者的數字技能、行政業務處理技能、創新思維和新公務員文化,尤其是在鄉級。

優先便捷、高效的培訓方式,“隨時隨地”,有效利用“數字掃盲”平臺。

科學技術部被責成主持,與各機構、地方合作,在全國範圍內統一建設和實施鄉級數字化轉型模式,作為數字政府的基礎,確保實現與鄉級數字政府相關的目標,形成促進社區數字經濟和社會數字化的環境。

關於發展數據經濟和公私數據共享機制,公安部被責成主持,與相關機構合作,制定並提交有權限的機關頒佈國家數據經濟框架和實施路線圖。

其中,建立公私數據共享機制和關於數據定價、商業化、開發和治理的法律框架,在2026年第二季度完成。

建立數據平臺的組織和運作機制,確保統一連接、交易、監督,集中將數據投入市場流通。研究和實施數據開發和使用的典型場景和應用,服務於行業發展,確保遵守法律規定,在2026年第一季度完成。

制定並提交有權限的機關頒佈數據經濟發展機制和政策,在2026年第二季度完成。

根據政府新法令,誰有被驅逐出越南的風險?

政府頒佈了第59/2026號法令,規定了驅逐處罰形式、行政程序中的臨時拘留人員、押送違規人員的措施,以及在辦理驅逐手續期間管理違反越南法律的外國人。

該法令適用於因違反行政法律行為被行政程序臨時拘留的人員;因違反行政法律行為被押送的人員;

根據行政處罰法律規定必須被驅逐的違反越南法律的外國人;

有權適用驅逐處罰形式的人員;有權根據行政程序臨時拘留人員的人員;正在執行公務、根據規定押送違規人員的有權人員。

其他與適用驅逐處罰形式、行政程序中的臨時拘留人員、押送違規人員措施,以及在辦理驅逐手續期間管理違反越南法律的外國人相關的機關、單位、組織。

關於對違反越南法律的外國人進行驅逐處罰,該法令規定適用此處罰形式的對象是在越南領土、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範圍內有行政違法行為的外國個人。

在越南國籍的飛機、越南國旗的船舶上,根據《行政處罰法》和政府規定各領域行政處罰的法令,適用驅逐處罰形式。

被適用驅逐處罰形式的人員有權知道被驅逐的原因,在實施前最遲48小時收到適用驅逐處罰形式的行政處罰決定。

有權聯繫、通知其所屬國家的外交代表機構、領事機構;在與機關、有權人員工作時要求有翻譯人員;或要求職能部門根據法律規定重新審查驅逐處罰決定。

被適用驅逐處罰形式的人員可以攜帶其合法財產離開越南領土;有權根據法律規定申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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