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永隆省16歲女學生交通事故死亡案,2月23日,阮氏賢女士(女學生母親,居住在永隆省茶昆鄉)家屬透露,已收到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機構發送的關於犯罪信息來源處理結果的通知。
該通知也已發送給阮氏賢女士家屬的律師。
根據該通知,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機構已收到一份犯罪舉報,內容為:舉報永隆省舊茶溫縣公安調查機構的一些幹部在處理2024年9月4日發生的“違反道路交通參與規定”舉報過程中存在問題。
收到舉報後,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機構已要求銀行提供與正在核實對象相關的文件、證據,作為決定是否提起刑事訴訟的依據。
然而,由於處理犯罪舉報的期限已過,但尚未收到完整文件,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機構決定暫停處理犯罪信息來源。
至此,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機構已三次就涉及永隆省女學生死亡交通事故的犯罪信息來源作出暫停處理決定。
具體而言,2025年9月底,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機構通知暫停處理該案,理由是核實期限已過但收集的文件不足。
到2025年10月中旬,在收到完整文件後,調查機構決定恢復處理信息來源。
11月1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機構繼續發佈決定,暫停處理發生在永隆省舊茶溫縣公安調查機構的“不追究犯罪者刑事責任”犯罪信息來源。
根據檔案,2024年9月4日約9時45分,在901省道8公里處(永隆省舊茶溫縣永春鄉永利村),由阮文寶忠(33歲,舊茶榮省求格縣三義鄉人)駕駛的84C-102.77號卡車超越由阮文明(48歲,居住在清化省)駕駛的緩慢同向行駛的61C-567.14號皮卡車,然後停靠右側路肩。
同時,T.N.X.Nh.駕駛電動自行車在前方行駛,而阮玉寶珍(16歲)駕駛電動自行車搭載朋友L.M.Ng.與卡車逆向行駛。看到卡車幾乎佔據整個車道,Nh.緊急剎車並緊靠右側路肩停車。
珍的車輛撞上Nh.車輛後方,導致珍摔向道路中央,被卡車左前輪碾過身體,造成重傷導致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