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切-油吉高速公路上因客車司機未保持安全距離導致5車連環相撞事故

2月24日,關於農曆正月初七(2月23日)晚上在潘切-油吉高速公路上發生的5車連環相撞事故,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6高速路交警隊隊長林文林中校就司機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不保持安全距離導致嚴重事故發出警告。

據悉,事故發生於2月23日約19時,地點在林同省新立鄉路段Km12+300處,方向從慶和省進入同奈省。當時,由司機V.V.H.(52歲,居住於寧平省)駕駛的客車因注意力不集中、未保持安全距離,導致與另外4輛汽車發生連環碰撞。後果是5輛車嚴重損壞,一人受傷。

據林先生稱,不保持安全距離被視為高速公路上的“連環事故陷阱”,尤其是在2026年農曆新年前、期間和之後車輛流量增加時。

此外,司機邊開車邊使用手機的情況也是直接導致觀察能力下降、未能保持安全距離併發生多起嚴重事故的原因。

潘切-油吉高速公路上因客車司機未保持安全距離導致5車連環相撞事故

同一天2月23日10時10分,在胡志明市-隆城-油吉高速公路巡邏檢查過程中,第6隊停車檢查並發現司機N.T.S.(45歲,居住於得樂省)在駕駛牽引車時使用手機。警察對“駕駛時手持和使用手機”行為立案,罰款400萬至600萬越南盾並扣除4分駕駛執照分數。

第6隊領導表示,導致許多司機不保持安全距離的原因源於主觀心理和城市駕駛習慣。不少人將城市低速行駛的習慣帶到最高時速120公里/小時(如胡志明市-隆城-油吉、油吉-潘切線路)或90公里/小時(潘切-永好-甘林-芽莊-雲峰線路)的高速公路上。在高速行駛時,只要前方車輛緊急剎車或發生小故障,如果不保持適當距離,連環事故的風險就非常大。

此外,長途連續駕駛的疲勞也會降低注意力。許多司機憑反射變道,忘記提前打轉向燈,潛藏著碰撞風險。同時,借車或租用自駕車形式日益普及,也使得一些缺乏高速公路駕駛經驗的人未能掌握關於速度、車道、安全距離、超車技巧以及進出高速公路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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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高速路交警隊建議民眾在高速公路上參與交通時必須絕對遵守以下規定:不調頭、不倒車、不逆行;駕駛時不使用手機;與前方車輛保持安全距離;按車道行駛、按速度行駛;變道前必須打轉向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