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檢察院剛發佈起訴書,起訴被告范氏和(68歲),前森泰壽集團股份公司董事會主席,以及前副總經理阮氏垂玲、前總經理阮氏蘭香和阮清秀,罪名是詐騙侵吞財產。

被告阮氏玉蘭,自由職業者,被起訴兩項罪名:詐騙侵吞財產和洗錢。

根據起訴書,大約從2020年10月至2023年6月,因需要資金還債和個人消費,范氏和與阮氏垂玲、阮氏蘭香商議虛增森泰壽集團的註冊資本。目的是以范氏和有期限的股份轉讓形式籌集資金。

被告僱傭合作者、員工、銷售人員,然後提供由阮氏垂玲和阮氏蘭香製作的不符合事實的公司業務戰略文件和幻燈片,讓這些員工向投資者諮詢介紹,稱森泰壽集團發展良好,正在開設許多分支機構、運營設施,獲得高額利潤……

該團伙呼籲有資金的客戶投資,以接受股份轉讓的形式將資金存入公司,將獲得高額利息。

阮氏垂玲和阮氏蘭香向客戶提供根據合同期限從9%到13.5%的有吸引力的投資利率表,並承諾按時支付利潤。

此外,該團伙承諾投資者可以提前提取資金。但實際上,在向森泰壽集團注資後,投資者並未獲得股東權利,也未登記在股東名冊中。

有459名投資者通過與該企業范氏和簽訂股份轉讓合同的形式,共轉賬超過17260億越南盾投資森泰壽集團。

收到資金後,范氏和、阮氏垂玲、阮氏蘭香使用了超過7372億越南盾支付部分利潤給投資者。

剩餘的超過9880億越南盾,被森泰壽集團老闆及其同夥全部侵吞。

至今已有266名受害者提交投訴,報告向森泰壽集團轉賬簽訂股份轉讓合同,總金額超過9710億越南盾。

這些投資者已獲得范氏和及其同夥支付超過2130億越南盾,仍被侵吞超過7570億越南盾。

對於阮氏玉蘭和阮清秀,起訴書確認這些被告沒有職責,沒有能力為阮氏蘭香“跑關係”。但被告提供虛假信息,介紹與公安部門領導有許多關係,可以幫助森泰壽集團總經理不被刑事處理或減輕罪行。

收到26億越南盾“跑關係”費用後,阮氏玉蘭和阮清秀交給一名律師10億越南盾,請求為阮氏蘭香提供法律諮詢。

剩餘的250億越南盾,阮氏玉蘭侵吞併用於在皇家城購買一套公寓,價格為95億越南盾。此外,阮氏玉蘭以女兒名義存款,以掩蓋非法來源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