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8日上午,富國特別行政區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阮黎國全表示,富國特別行政區已發佈關於拆除島上沿海走廊土地上違規工程的通知。
據此,在沿海走廊(國家管理的土地)上建有違規工程的組織、個人和家庭需自願拆除,截止日期為2026年3月30日。
若超過上述期限仍未拆除,地方當局將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富國特別行政區領導指派陽東、陽門、崗頭、門幹、咸寧、香灘、陽土、安泰等地的任務組組長向相關組織和個人宣傳,使其自願遵守。
此舉旨在加強土地管理、非法建設以及及時阻止侵佔沿海走廊土地建設活動中的違規行為。
此前,富國也曾出現非法建設、侵佔森林和沿海走廊土地的情況,對自然環境造成影響,並波及富國海洋保護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