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剛剛頒佈了完善胡志明市社會住房發展指導委員會的決定。根據決定,指導委員會由14名成員組成,由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阮文德擔任主任。
常務副主任是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黃元定。副主任包括:建設廳廳長陳光林和財政廳代理廳長黃武成。
指導委員會成員還包括相關部門和單位的領導,包括:農業與環境廳、司法廳、規劃與建築廳、胡志明市司令部、胡志明市公安局、胡志明市勞動聯合會、胡志明市出口加工區與工業區管理委員會、胡志明市稅務局、發展研究院和胡志明市住房發展基金。
建設廳是指導委員會的常設機構,負責為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在指導、督促、檢查、指導社會住房發展方面提供參謀、制定和報告。同時,為實施期間的支持政策、解決困難和障礙提供建議。
指導委員會的任務是向中央報告、提出和推薦關於胡志明市實施期間出現的社會住房發展相關政策和問題;根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和有權機關的要求執行其他任務。
建設廳主持協調各成員,為主任頒佈指導委員會的組織和活動規定、具體任務分配以及必要時決定成立工作組提供參謀。
指導委員會成員按照兼職制度工作,負責各自分管領域,並每兩週向指導委員會常務機構報告一次。
對每位成員任務完成情況的評估與政府總理下達的年度和2026-2030階段社會住房發展指標掛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