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稱,當天約12時,Hàng Xanh交警工作組發現Q.T.C.H.女士(47歲,居住在Cầu Kiệu坊)駕駛摩托車在7號路上行駛,然後右轉進入Thích Quảng Đức路120巷(位於胡志明市Đức Nhuận坊)。
為了駛出Thích Quảng Đức路120巷,H.女士必須駕車穿越鐵路。當時,從西貢站開出的火車正駛向邊和站,到達與7號路交叉口。此時信號燈已轉為紅色,警笛聲刺耳響起,欄杆已降下。
然而,H.女士故意繞過欄杆駛離,被交警記錄並停車處理。H.女士因“駕駛摩托車在欄杆移動時穿越鐵路平交道、共用橋梁”的行為被交警記錄在案,將被處以80萬至100萬越南盾的罰款,並暫扣駕駛證兩個月(根據第100/2019號法令,修訂補充第123/2021號法令)。
Hàng Xanh交警記錄了許多類似違規案例,故意在欄杆已降下時穿越鐵路。一些案例被直接記錄在案,大多數將被錄像,併發送“電子罰單”通知。
此前,Hàng Xanh交警經常處理駕駛摩托車進入禁止通行道路的情況,當穿越Phạm Văn Đồng路時,該處有鐵路橫穿。
數百起案例被Hàng Xanh交警發送“電子罰單”通知並直接處理。在穿越鐵路時駛入Phạm Văn Đồng路禁止通行道路的行為,摩托車將被處以200萬至300萬越南盾的罰款,並扣除駕駛證2分。

關於鐵路交通安全秩序狀況,胡志明市公安局PC08處代表表示,近期,鐵路安全走廊違規行為及確保列車運行安全的規定在轄區內仍復雜演變,尚未徹底解決。
一些違規行為公開、長期發生,潛藏著高風險的鐵路交通安全隱患,嚴重影響國家鐵路運輸活動,同時直接威脅到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財產。
常見的違規行為包括:在鐵路安全走廊範圍內聚集人群、玩耍、休息、放牧牲畜;擅自在線路上設置障礙物;向鐵路或行駛中的列車投擲泥土、石塊、硬物;攀爬、未按規定地點穿越鐵路;未保持安全距離,不遵守公路與鐵路交叉點的警告信號;破壞服務於列車運行的工程、設備,如欄杆、標誌牌、信號電纜、鐵軌等。
當發現鐵路交通安全違規行為時,民眾需要及時通知地方政府、交警力量或鐵路管理單位,以便依法採取措施阻止和處理,有助於預防可能發生的事故。
嚴格遵守鐵路交通安全規定不僅是法律義務,也是每個個人和全社會的責任,旨在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確保鐵路運輸活動安全、暢通,同時維護城市轄區的交通秩序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