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會議總結中,總理範明政明確指出,中東衝突一發生,就已評估衝突對越南在能源、宏觀經濟管理,尤其是增長和通脹控制方面的影響;影響成本和物流;可能出現囤積投機、跨境走私情況;增加成本,降低越南商品的競爭力。
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能源短缺
以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能源短缺為目標,截至目前,情況已得到控制,最大限度減少負面影響。總理要求繼續多樣化原油供應來源;立即落實總理與海灣國家領導人近期電話會談的成果。要求越南國家工業-能源集團(越南石油天然氣集團)利用現有渠道,增加來自合作伙伴的供應。
關於石油進口,工商部指導主要企業主動尋找供應來源,加強進口,按分配計劃分配,以確保30%的石油需求來自進口來源;確保按規定儲備水平,制定各種情景下的石油供應保障方案。
關於國內市場管理,財政部繼續與工商部密切配合,按規定調控石油價格,確保緊跟每日石油價格動態,確保有及時、靈活、有效的調整方案,克服在價格上漲前囤貨、漲價、囤積的情況。
藉此機會,總理呼籲全國人民攜手同心;不要恐慌;不要害怕;保持極度冷靜,但也不可掉以輕心。
全體人民提高意識,必須團結一致,避免囤貨、抬價、搶購囤積的情況,共同克服困難,不應擾亂局勢;公安部介入,嚴肅處理擾亂市場、囤貨、抬價、煽動等負面行為。
他責成相關部門研究修改石油經營價格管理方式,為企業提供主動性和靈活性,考慮國家不規定具體售價但通過國家工具進行控制的方向。
關於石油價格穩定基金和環境保護稅的解決方案是最優的,總理原則上同意工商部使用石油價格穩定基金的建議,確保正確使用各項規定,於3月10日當天立即決定。
必要時,財政部向政府報告,在最近會議上審議,立即提出將石油產品的環境保護稅調整至零的方案。
將發起節約使用能源運動
關於解決方案,總理提出加強使用政府決議中的E10生物汽油;將發起節約能源和使用綠色能源、減少排放的運動;責成工商部負責方案內容,以便早日發起運動。
加強宣傳越南人用越南貨;鼓勵轉向使用電力和清潔能源的交通工具。
總理還認為,這也是能源轉型的機會;加強交通運輸中的石油節約,鼓勵使用公共交通;確保重點工程的燃料;必要時需分類,優先為國家重點工程,尤其是為2027年亞太經合組織高級別周服務的工程,降低石油價格。
公安部配合工商部檢查、控制、處理旨在擾亂市場的囤貨、抬價行為;從而確保能源安全;指導地方公安為石油運輸車輛順利進入市區區域提供便利條件,避免局部缺貨。
工商部集中研究實施國家石油儲備計劃;為國家制定能源自主戰略;財政部從備用資金中為此提供預算,以確保國家能源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