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抱怨社會住房貸款利率12%/年過高,國家銀行怎麼說?

阮俊英——投資發展住房與城市總公司(HUD)副總經理——在由《先鋒報》於3月12日舉辦的“社會住房,加速供應,確保公平受益”研討會上表示。

社會住房購買者的負擔

據阮俊英先生稱,目前購房貸款是購房者的巨大負擔,因此他建議需要為社會發展住房計劃制定一項特殊的信貸政策,同時適用於政策性銀行、企業和購房者。

這一機制需要朝著穩定、長期的利率方向發展,同時完善抵押資產處理規定,以增強信貸機構的信心。

阮俊英先生表示,目前房地產領域國有企業面臨的一個主要障礙是啟動新項目的資金有限。

他表示,HUD因未獲準按規定增加註冊資本而遇到困難,導致財務能力受限,而投資需求日益增長。

HUD的股東權益目前約為2.9萬億越南盾,但需分散用於全國近1000公頃土地上的15-16個項目。這使得用於新項目的資源幾乎耗盡。

此外,據HUD領導稱,為社會發展住房項目融資也面臨困難,因為商業銀行由於項目利潤低、貸款期限長而不感興趣。

企業抱怨社會住房貸款利率12%/年過高,國家銀行怎麼說?

同樣觀點,國會財政預算委員會委員、教授、博士黃文強提出:我們宣佈了12萬億越南盾的貸款計劃,但實際撥付仍然較低。與房地產總債務約450萬億越南盾相比,社會住房貸款規模仍然很小。

黃文強先生認為,這一狀況的根本原因是市場機制和國家福利機制的混合。

社會住房是一項社會保障政策,必須由國家通過多種工具來負責,但目前我們仍在使用市場工具來調節。而商業銀行是企業,不能進行非市場運作。房地產企業也是如此。

對於社會住房,特別是出租住房,黃文強強調:“如果將社會住房視為一種市場產品以利潤為導向進行分配,那麼問題將無法解決。但如果將其視為一項福利政策,國家在土地、資金、基礎設施和對象分配方面主動,我相信我們可以處理這個問題。”

企業抱怨社會住房貸款利率12%/年過高,國家銀行怎麼說?

優惠貸款計劃之間利率差異巨大

關於當前社會住房貸款利率,國家銀行經濟行業信貸司副司長阮春北確認,銀行業始終確定信貸是促進社會住房發展的重要資源之一。

因此,過去一段時間,國家銀行制定並實施了多項特殊信貸機制和政策,以支持項目投資者和有購房需求的民眾。

目前,正在實施三個主要政策組以促進社會住房信貸。

第一,規定社會住房貸款的風險係數低於普通商業房地產貸款。這一政策有助於商業銀行降低資本安全係數壓力,從而鼓勵信貸機構積極為社會住房領域提供貸款。

第二,實施專門針對該領域的優惠信貸計劃,其中有兩個主要計劃正在執行。一是根據關於社會住房發展和管理的第100號法令的貸款計劃。

該計劃目前在社會政策銀行實施,重點支持購買、租購社會住房或建造、改造住房的對象。當前貸款利率約為每年5.4%,最長貸款期限可達25年。

二是根據100萬套社會住房計劃的信貸計劃,通常稱為12萬億越南盾信貸計劃,隨後擴大到更大規模。

該計劃通過商業銀行實施,向項目投資者和購房者提供貸款。貸款利率規定比市場平均貸款利率低1.5-2%。

第三,為商業銀行擴大社會住房領域信貸創造便利條件,同時鼓勵信貸機構積極參與優惠計劃。

阮春北先生也承認,為社會發展住房購買者建立穩定、長期的利率機制是非常必要的,因為社會住房購買者通常收入較低或中等,財務能力比商業住房購買者更有限。

因此,設計長期優惠和穩定的利率機制將有助於民眾安心貸款並具備更好的還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