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6日,林同省人民委員會表示,常務副主席黎仲恩已簽署決定,將嘉義市中心廣場項目(原屬多農省,現為林同省)的實施時間延長至2026年12月31日。這是該項目的最後一次延期。
根據決定,延期旨在為投資方及相關單位繼續組織施工、驗收、結算提供條件,確保符合規定。
同時,林同省人民委員會明確表示,不會調整延期期間完成工作量的合同價格。
投資方為第三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負責按規定調整合同進度及相關內容。
同時,該委員會必須指導承包商加快進度,在延期時間內完成工程;嚴格控制預付款、支付、合同履約保證金,確保項目依法實施,避免浪費和預算損失。
據職能部門信息,兩個延期標段總價值超過3540億越南盾。其中,第16標段關於施工建設、提供和安裝設備,價值超過3520億越南盾,由第一建築總公司(胡志明市)中標。
第13標段關於施工搬遷技術基礎設施系統,價值超過20億越南盾,由天豐投資建設諮詢有限責任公司(得樂省)實施。
第三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的最新報告顯示,項目已完成超過75%的合同價值。
儘管如此,工程仍存在兩大瓶頸。首先,徵地工作尚未完成,因涉及三戶居民。其次,項目仍存在一些與填土來源相關的障礙,林同省各職能部門正在繼續解決。
嘉義市中心廣場項目自2022年底在嘉義核心區超過19公頃的土地上實施,現屬林同省。
根據原計劃,工程預計於2024年初完成。但由於施工過程中出現許多障礙,項目已多次延期,至今仍未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