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中央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指導委員會(指導委員會)常設機構在指導委員會主任、總書記蘇林的主持下召開會議。

會議討論了指導委員會年初至今工作計劃的執行結果,以及指導委員會2026年上半年的重點任務。

發現並調查一些特別嚴重的腐敗、浪費、消極案件

據此,自指導委員會第29次會議(2025年12月25日)以來,各級黨委、黨組織、職能部門已努力、緊急、認真執行總書記、指導委員會主任的結論以及指導委員會2026年工作計劃,取得了許多積極成果。

其中,職能部門積極、緊急制定並完成了許多關於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的重要方案。

中央檢查委員會、中央內政委員會、中央政策戰略委員會及相關機構緊急制定關於檢查、監督、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工作以及實現兩位數經濟增長目標的各項任務和解決方案的方案,以提交第十四屆中央第二次會議,具體化黨的第十四次代表大會決議。

自年初以來,訴訟機關已新立案1,151起案件/2,367名嫌疑人,起訴757起案件/1,847名嫌疑人,一審審理604起案件/1,733名被告,涉及腐敗、經濟、職務犯罪。

特別是,屬於指導委員會跟蹤、指導的案件和事件,已新立案1起案件/24名嫌疑人,在3起案件中補充起訴3名嫌疑人,完成調查3起案件/70名嫌疑人,發佈起訴書起訴3起案件/117名嫌疑人,一審審理8起案件/210名被告,二審審理2起案件/9名被告。

尤其是,已按照指導委員會的結論,在黨的第十四次代表大會之前完成審理7起重點案件。

發現並調查一些特別嚴重、複雜、社會輿論關注的腐敗、浪費、消極案件,典型如“違反招標規定造成嚴重後果”案;“行賄”案;“受賄”案,發生在越南機場總公司。

“非法侵入他人計算機網絡、電子設備;行賄;受賄;偽造機關、組織文件”案,發生在越南安環境工程股份公司及相關機關、組織,位於胡志明市、河內及全國各省市。

政府黨委、政府總理已指導各部委、中央機關審查、解決進度緩慢、積壓、拖延、有造成損失、浪費風險的項目和工程的困難和障礙。

截至目前,有1,023個項目被各部委、中央機關和地方報告已處理、解決並無困難和障礙;2,347個項目已有處理、解決方針。

許多重點任務

ACV案件被中央反腐敗指導委員會列為跟蹤案件

指導委員會常設機構要求,從現在到2026年上半年結束,集中執行許多重點任務。

其中,指導繼續審查、處理進度緩慢、積壓拖延、有損失、浪費風險的工程和項目,明確原因,對每個工程和項目制定具體處理方案。

完成對機構調整後多餘房屋、土地基地的處理、開發和使用。

指導加強檢查、監察、調查、處理嚴重、複雜、社會輿論關注的案件和事件。集中調查、處理案件和事件。

包括“違反國家財產管理、使用規定造成損失、浪費;利用職務、權力執行公務;詐騙侵佔財產”案,發生在衛生部及相關機關。

“行賄;受賄;介紹賄賂;利用職務、權力執行公務;非法儲存毒品;組織非法使用毒品;篡改案件檔案;賭博”案,發生在中央法醫精神病學研究所及一些單位、地方。

“行賄;受賄;介紹賄賂;違反國家財產管理、使用規定造成損失、浪費”案,發生在越南中礦冶有限責任公司及相關單位。

涉及長山建設總公司和470建設公司的違規事件,與邦美蜀市東繞城公路項目(第二階段,案件發生在順安集團股份公司)有關。

涉及邦美蜀市東繞城公路項目03、04號包的違規事件(第二階段,案件發生在順安集團股份公司)。

同樣在會議上,指導委員會一致同意將“違反招標規定造成嚴重後果”案;“行賄”案;“受賄”案,發生在越南機場總公司及相關單位,列為指導委員會跟蹤、指導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