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清化省衛生廳稱,黃明堂傳統醫學診療室持有編號為394/SYT-GPHĐ的運營許可證,頒發日期為2012年10月15日。
專業技術負責人為黃氏絨;執業證書編號001280/TH-CCHN,頒發日期2012年10月15日;頒發機構為清化省衛生廳。執業地點位於清化省舊霸石縣林舍鄉。
採用傳統醫學方法治療疾病;使用由衛生部批准註冊生產機構生產的傳統醫藥成品,用於診療服務。
2025年1月21日,清化省衛生廳因上述機構更名而頒發調整文件,運營許可證編號為1955/TH-GPHĐ,日期為2025年1月21日。
診療機構名稱:黃明堂有限責任公司旗下的黃明堂傳統醫學診療室,運營地址位於清化省舊霸石縣景朗鎮林舍街1號。
關於清化省公安剛剛搗毀假冒“良醫”宣傳、銷售名為“黃明堂”的骨關節產品的團伙事件,清化省衛生廳報告了事件的管理、檢查及協調處理過程如下:
近期,清化省衛生廳發現與名為“黃明堂”的草藥產品宣傳和經營活動相關的一些異常跡象。
自2025年初,在掌握情況後,衛生廳已與清化省公安廳內部政治安全處交換信息,共同審查、核實與黃明堂有限責任公司旗下的黃明堂傳統醫學診療室活動相關的違規跡象。

2025年8月24日,省聯合檢查組對上述機構進行了突擊檢查。
通過檢查,檢查組發現了一些違規行為,如更換執業人員時未向主管機關報告(黃文全在該機構執業但未向衛生廳報告執業人員情況)。
未完整公示診療服務價格;在未獲得流通註冊證書的情況下宣傳藥品;宣傳內容與批准的運營許可證內容不符。
在未按規定公佈遠程診療的情況下,通過社交媒體進行諮詢、診療和銷售產品。
使用尚未被認定為祖傳秘方的“黃明堂骨關節草藥敷料”產品。根據檢查結果,2025年9月3日,清化省衛生廳已對上述機構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罰款金額為8200萬越南盾。
澄清“良醫”和“祖傳秘方”的宣傳內容
通過檢查、審查管理檔案顯示:清化省衛生廳未向黃文全頒發良醫證書;未對名為“黃明堂骨關節草藥敷料”的產品頒發祖傳秘方持有人證書。
此前,2025年8月29日,清化省衛生廳收到了黃文全提交的祖傳秘方持有人證書申請,地址為清化省霸石縣林舍街1號。
經按規定審查、評估檔案後,衛生廳認為檔案尚未具備足夠的法律依據來考慮頒發祖傳秘方持有人證書。因此,2025年9月15日,清化省衛生廳已按規定將檔案退還申請人。
然而,根據反映和一些媒體的信息,在運營過程中,該機構及相關信息平臺已使用、宣傳了諸如:“良醫”稱號、“祖傳秘方”內容,同時宣傳名為“黃明堂骨關節草藥敷料”產品的治療效果。
這些宣傳內容與國家機構的管理檔案不符,存在誤導和欺騙消費者的跡象。
此前,《青年在線》已報道了此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