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該單位介紹,拍賣資產為位於芝陵體育場高層商業與服務綜合區的土地使用權,包括10份證書、14塊土地,資產地址在海洲坊(峴港市)。
起拍價超過9.7萬億越南盾。
選定的資產拍賣執業機構是峴港市資產拍賣服務中心(地址:峴港市海洲坊潘佩珠街8號。在資產拍賣執業機構評分中,該中心得分最高)。
目前相關機構正在按照規定執行資產拍賣組織流程…

據記錄,芝陵體育場位於峴港市中心,但長期處於荒廢狀態,令許多人感到惋惜。
該體育場是範功名大案相關執行判決的擔保資產。
法院判決內容:強制範功名先生、天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IDICO投資建設與旅遊股份公司及成成功貿易服務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連帶賠償給越南建設一成員商業銀行(現為數字化轉型一成員商業銀行)本金總額超過4,132億越南盾、根據信貸合同產生的利息以及4.08億越南盾一審民事案件費用。
執行判決的擔保資產,其中包括:芝陵體育場高層商業與服務綜合區。
峴港民事執行局已執行一審民事案件費用4.08億越南盾和本金超過466億越南盾;剩餘待執行本金超過3,665億越南盾及產生的利息。
執行判決過程中遇到一些困難,現已得到解決。
峴港民事執行局已執行程序,對芝陵體育場高層商業與服務綜合區所有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進行查封、估價,以便整體拍賣。
此處土地使用權的估價結果包括:10份證書、14塊土地,資產價值超過9.7萬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