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8日深夜,在高速公路綿延的燈光下,第6隊的幹部們開始了夜間巡邏班次。
巡邏組包括中校杜玉靈、大尉何海山、大尉阮文輝和中尉裴文權(機動警察),開始在永好-潘切高速公路段進行巡邏。
這段從胡志明市到雲峰(慶和省)全長超過460公里,但只有約150公里有連續的緊急停車帶。其餘300多公里是每隔4-5公里分散的停車點,如果司機不遵守規定,將潛藏許多安全隱患。
最近,在不少路段上,許多司機隨意停車睡覺、休息或解決個人需求。已經發生了一些嚴重事故,例如3月14日在錦林-永好高速公路上導致2人死亡的事故。
3月18日晚,巡邏組開始沿著永好-潘切高速公路段移動車輛。20點45分,巡邏組在永好-潘切高速公路上28號國道交叉口(又稱馬林交叉口,林同省)附近的TTC休息站前引道段發現一輛卡車停車。
經過檢查,司機範世峰(35歲,居住在慶和省)表示車輛變速箱破裂,無法繼續行駛。司機已在車後約150米處主動放置警示標誌,並讓人站在護欄外。
“我知道只有在車輛遇到故障或生病時才能在緊急停車帶停車,而睏倦或上廁所則必須離開高速公路或進入休息站”,司機峰說。
大尉何海山指示機動警察部署安全保障方案,在公務車後放置錐形警示標誌,以協助車輛損壞、不可抗力必須在高速公路上停車的情況,同時聯繫救援單位。
僅約10分鐘後,吊車到達並迅速將司機峰的卡車移出高速公路,清理現場。
到21點25分,巡邏組在馬林交叉口附近的緊急停車帶發現一輛集裝箱車停車。敲了幾次駕駛室門後,車內司機醒來辯解:“太累了所以停下來睡一會兒”。
司機自稱帥(63歲,居住在河內市),陳述因疲勞而臨時停車休息。大尉山向司機帥清楚解釋,車輛剛經過約8公里外的休息站和5公里外的交叉口,帥先生完全可以離開高速公路休息或進入休息站。
“高速公路不是停車休息的地方。如果睏倦,您必須進入休息站或離開高速公路”,大尉山向司機解釋。
司機帥因“在高速公路規定地點外停車”的行為被記錄在案,將被罰款1200萬至1400萬越南盾,並扣除6分駕駛執照分數。
午夜過後,高速公路上的車流量減少,但也是許多司機睏倦、注意力不集中的時候。工作組繼續巡邏。“有時行駛數百公里無事發生。但只要有一個情況就必須立即處理”,大尉山說。
大約凌晨2點,霧氣開始輕微籠罩,空氣更冷,幹部們的聲音已經低沉,但工作仍持續到早晨。沒有人提到疲勞,但每個人都明白這樣的值班需要身體和精神上的耐力。
最近,交通警察局已在多條高速公路上部署了偽裝流動車輛。這些車輛配備了錄像設備,可以檢測並記錄違規行為,如非法停車、超速行駛、錯誤車道行駛、無信號變道等。
根據第168/2024號法令規定,在高速公路上違規停車的行為可能被罰款1200萬至1400萬越南盾,並扣除6分駕駛執照分數。
然而,值得注意的不僅是罰款金額,還有危險程度。在90公里/小時的速度下,僅一個突發情況也可能導致嚴重碰撞。
2026年第一季度,第6隊已處理了67起在高速公路上違規停車的情況;262起在“禁止停車”標誌處停車的情況;20起駛入緊急停車帶的情況…該隊已發送了超過1700起超速違規及其他行為的電子罰單通知。



